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500227MB1E68659K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23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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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名 称 |
重庆市璧山区广普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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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周春江 |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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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重庆市璧山区广普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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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旨和 业务范围 |
为综合行政执法提供保障。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农林水利、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卫生计生、文化旅游、民政管理、城市管理、消防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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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所 |
重庆市璧山区广普镇普兴街80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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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周春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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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资金 |
1(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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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财政全额补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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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单位 |
重庆市璧山区广普镇人民政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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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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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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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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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名称 |
重庆市璧山区广普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从业人数 |
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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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况 |
严格按照《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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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宗旨:为综合行政执法提供保障。单位的业务范围:与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实行统筹运行的机制,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农林水利、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卫生计生、文化旅游、民政管理、城市管理、消防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权;协调、配合区级有关部门及派驻机构开展其他领域的联合执法。 1、上路执法检查120余次,重点查处面包车、变型拖拉机、摩托车、电动车等重点车型,严查超员、超载、违规载人、酒驾、无证驾驶、准驾不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有效劝导过往车辆5万辆次。 2、开展道路交通隐患排查300余次,对毗北路、道陈路、高范路等临水临崖路段进行护栏安装;对三云路、毛小路、广吴路急弯视线不良处安装了凸面镜;对广吴路周家劝导站路段安装减速带;修复苏雕路损坏的腐烂;清理廖保路和高范路塌方多处。辖区道路隐患整改率达100%。 3、召开安全例会12次,其中4次联席会议,劝导员及路长培训会2次。 4、通过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赶场日、大喇叭等宣传交通安全共400余次,全面的为我镇群众普及了交通安全知识,提高了大家的安全意识。 5、通过实地查看、微信、对讲机、视频督检对劝导站进行督检,共计384次,更好的规范了劝导员的行为。 6、发动群众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有奖举报,收到群众举报线索50余条。 7、开展摩托车综合整治行动,为本辖区电动二三四轮车、机动二三轮车进行了登记造册工作。 8、联合辖区6+5支力量上路执法100余次,开具纠违罚单160余张;9、圆满完成2023重庆市“全民健身助力乡村振兴”系列活动(璧山站)活动以及坪中12月2日脐橙采摘节交通秩序维护工作;10.加强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的改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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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2019.8.7-2024.8.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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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效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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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情 况 |
无 | |||
填表人: 周春江联系电话:13908323160 报送日期:2024年0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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