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500227358696129T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23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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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名 称 |
重庆市璧山区社会救助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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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冯晓玲 |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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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重庆市璧山区社会救助服务中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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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旨和 业务范围 |
为困难群体提供救助服务。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具体承担城乡低保、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及信息收集事务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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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所 |
重庆市璧山区璧城街道中山南路133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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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冯晓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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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资金 |
2(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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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财政全额补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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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单位 |
重庆市璧山区民政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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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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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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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6.4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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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名称 |
重庆市璧山区社会救助服务中心 |
从业人数 |
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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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况 |
严格按照《条例》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做好我单位的相关工作,对我单位一年的工作报告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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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按照《2023年全市民政工作要点》及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要求,现将2023年社会救助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2023年,全区1-12月,共有72276次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累计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3995.29万元(其中6903人次已脱贫人口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累计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331.85万元);共有56673人次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特困供养,累计发放特困供养金5765.67万元(其中860人次已脱贫人口纳入特困供养,累计发放供养金87.25万元)。 2023年,全区1-12月临时救助1612人次,共发放临时救助金526.5万元,其中9-12月各镇街开展了小金额(1000及1000元以下)先行救助,救助245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23.43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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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效期自2024年3月25日至2029年3月24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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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效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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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情 况 |
无 | |||
填表人: 冯晓玲联系电话:15730055923 报送日期:2024年0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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