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500227586873748C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23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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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名 称 |
重庆市璧山区房屋征收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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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黄萍 |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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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重庆市璧山区房屋征收中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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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旨和 业务范围 |
为房屋征收部门提供服务。受区住房城乡建委的委托,主要协助征收部门做好房屋征收、补偿等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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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所 |
重庆市璧山区璧城街道东林大道46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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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黄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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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资金 |
10(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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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财政全额补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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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单位 |
重庆市璧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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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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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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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49 |
8.14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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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名称 |
重庆市璧山区房屋征收中心 |
从业人数 |
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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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况 |
严格按照《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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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一是近年受土地市场的大环境影响,我区的房屋征收(收购)项目较少,今年参与实施2宗国有土地上房屋收购项目,分别为丁家街道金宝黑龙皮鞋厂房屋收购项目,盐井河水库保护区红宁汽配厂房屋收购项目,两个项目涉及土地面积11.2亩,房屋建筑面积5240平方米。 二是由我委牵头起草的璧山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奖励补助标准正式发布,文件出台后,我中心按要求完善卷宗资料、完成司法备案审查、按规定信息公开、对主要条文进行简略解读。 三是积极配合经审,对2018年来的征收(收购)项目重新审视,对收购程序、补偿适用条款、补偿科目依据等方面全面反思总结,促进征收(收购)工作更加规范合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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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效期至2024年12月06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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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效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
绩效考评一等奖,无奖惩,无诉讼投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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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情 况 |
无 | |||
填表人: 徐靖童联系电话:13883360128 报送日期:2024年0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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