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5002274506974908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23年度)
单 位 名 称 |
重庆市璧山区大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法定代表人 |
张子强 |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重庆市璧山区大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
宗旨和 业务范围 |
为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主要为居民提供预防保健、健康教育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切实保障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以及疾病分级诊疗、患者双向转诊等基本医疗服务;协同做好业务培训、卫生监督、绩效评估等综合管理服务。 | |||
住 所 |
重庆市璧山区大路街道北街110号 | |||
法定代表人 |
张子强 | |||
开办资金 |
225(万元) | |||
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财政部分补助) | |||
举办单位 |
重庆市璧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
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1422.73 |
1372.18 | |||
网上名称 |
重庆市璧山区大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从业人数 |
76 | |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况 |
严格按照《条例》及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 |||
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按照区卫生健康委工作部署,现将2023年工作总结和2024年工作计划作如下汇报: 一、2023年工作总结 (一)党的建设方面 1.突出政治引领,强化思想理论武装。 (1)突出政治引领。组织开展集中学习23次、党性现场教学3次、廉政现场教学1次。全年报送宣传稿件90份,市级以上媒体中稿19次、区级以上媒体中稿13次,超额完成宣传任务。 (2)深化理论武装。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章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党的创新理论转化为坚定理想,锤炼党性和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力量,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方面取得实效。 (3)高效履职尽责。党组织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班子成员自觉履行“一岗双责”,召开支委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4次,及时向上级报告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加强网络意识形态管理,教育引导干部职工用好管好自媒体,不得传播谣言、负能量和不实信息。 2.周密安排部署,扎实推进主题教育。 (1)精心谋划准备,迅速启动落实任务。及时召开党员大会,传达学习中央、省市、市委主题教育安排部署和工作要求,成立工作小组,制定学习计划,详细安排部署,明确目标任务、时间节点,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凝聚共识,为主题教育的扎实开展提供了思想和行动指南。 (2)紧盯四个轮子,规定动作完成较好。坚持理论学习与现场教学相融合等多形式,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学习。委党委委员及书记讲党课各1次,干部职工全覆盖参与“双报到”,查找问题6个,做到边查找边整改,以学促干效果明显。 (3)锚定工作目标,推动高质量发展。紧扣年度考核指标任务,通过开展理论学习、认真检视整改,进一步密切联系服务群众,通过“我为单位献一策”“群众意见码上说”等多渠道征集意见,持续推动中心全面发展,通过成功创建甲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群众就医环境明显改善,基层诊疗服务能力大幅提升。 3强化主体责任,提升党建工作水平。 (1)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厘清党建工作思路,制定党建工作要点,认真落实“五强五评”、“五项先锋”、“三服务”等党建统领机制,每月明确1个主题扎实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2)强化融合发展。将党建工作融入到日常公卫及医疗业务工作中,围绕甲级创建、赛马比拼等重点工作,结合卫生健康院坝会,深入17个村居开展家庭医生签约等公卫服务,收集群众意见224个,大部分已经解决。通过与区人民医院、区妇幼保健院党委下属支部的结对联建、资源共享形式,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提升服务群众医疗卫生能力。 (3)深化品牌建设。围绕“医路清‘尘’”党建品牌实施路径,统筹整合党建和业务工作资源,不断深化为尘肺病人入户康复、辖区企业职业健康管家等服务内容,做实做亮党建品牌,切实增强群众健康幸福感、获得感。 4.压实工作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1)抓实专项治理。围绕医疗领域腐败问题、不担当不作为及行业作风专项治理,紧盯关键少数及关键岗位,持续加强“九项准则”的学习考核,组织开展往来经销商廉洁谈话1次,凡业务往来单位均签订廉洁销售承诺书,院内已开展问题自查100余人,发现问题2个并已及时整改,建立健全完善制度58个,确保整治实效。 (2)强化警示教育。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建立责任清单,明确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责任。通过专题党课、廉政约谈、观看警示教育片、现场廉政教育等形式,丰富党员干部清廉文化生活,全年组织开展警示教育10次,谈话提醒23次,开展以案四说1次,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党员干部。 (3)加强日常监督。进一步强化对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的监督检查,坚持在重要时间节点及时开展廉洁提醒谈话,针对苗头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约谈,针对药品耗材采购、后勤库管等关键岗位,完善流程2个、人员轮岗2个、中层干部轮岗1个,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 (二)基本医疗方面 1.完成当年指令性任务 顺利完成年度各类指令性任务:1.完成年度甲级社服中心创建任务;2.完成年度赛马比拼基层卫生机构诊疗量增长任务;3.2023年全年先诊疗后付费累计救治9170人次,其中农村低保对象享受235人次,特困人员享受90人次。 2.医疗质量与安全 2023年度我院医疗总收入750.6万元,总收入较2022年增加748.9万元;2023年门诊收入486.8万元, 2022年收入499.3万元。2023年门诊接诊68373人次,次均费用71元,药占百分比60.84;年度出入院1557人次,较2022年1449人次;住院次均费用1688元,药占百分比56.94。 3.队伍与学科建设 截至2023年12月底,已注册全科医师共12人;参加上级主导培训,基层康复培训4人(培训中),急诊急救2人次,急诊护理1人次。专业技术人员共58(其中临聘6人),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学习合格率百分百。 4.基本药物使用及短缺药品报送 按市里的考核指标开展基本药物使用,控制非基药的采购比例,确保基层卫生院基药使用占比达标,按时按要求报送短缺药品相关信息。全年基本药物采购品种达到当年度上级任务。 (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方面 一、项目实施情况 1.居民健康档案建档情况 累计建案48728 份, 2023年度收集上报死因579例,慢阻肺监测142人并完成随访,心脑血管事件100人,肿瘤监测95人。 2.健康教育管理 设置2块宣传栏、村卫生室设置28个宣传栏。刊出宣传栏共6期,举办健康教育讲座108次,参加人次3928余人;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活动11次,咨询群众1150余人;播放音像资料13种,散发健康教育手册、处方、宣传画等35种,共计22405余份,接受健康宣传教育68373余人次。 3.预防接种管理 开展常规免疫接种792人次,2094针次;查验接种证265个,补种3针次,“八苗”全程接种率均达到95%以上。 4.0-6岁儿童健康管理 0-6岁儿童共944人,管理927人,新生儿访视57人,0-6岁儿童眼保健及视力检查人数927人, 6岁儿童视力检查人数57人,筛出视力不良16人。查出5岁以下营养不良儿童26人,缺铁性贫血儿童14人,均进行了管理。 5.孕产妇健康管理 辖区产妇数56人,进行个案登记56人,建《母子健康手册》4本;孕早期建册56人,产前检查>5次人数为56人;住院分娩56人,产后访视人数为56人,孕产期系统管理56人,其中筛查高危妊娠38人,管理38人,宫颈癌筛查618个,免费发放叶酸6人。 6.老年人健康管理 辖区内65岁以上常住老人建档为9408人,健康管理6743人。 7.慢性病(原发性高血压、2型糖尿病)管理 累计管理高血压患者3950人,规范管理2450人,累计管理糖尿病1414人,规范管理878人。 8.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 确诊登记在册的304人,纳入管理298人,在册患者规范管理299人,在册患者服药299人,在册患者规范服药289人,在册患者面访300人,2023年精神分裂症患者228人,服药220人,规律服药212人,随访1331人次。 9.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 发现传染病109例,上报录入109例,报告率、及时率和准确。辖区全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2件,上报2件。 10.卫生监督协管 全年巡查385户次,发现并上报33条异常情况信息,信息报告100%,立案查处3件。发放宣传资料、手册4885余份。 11.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管理 接受中医体质辨识老年人6762人; 0-3岁儿童232人,接受中医药健康管理193人。 12.结核病患者管理 管理9例,同期辖区内已完成治疗的肺结核患者3人,按照要求规则服药的肺结核患者3人。 2023年新增“百、千、万”结核病防治志愿者5人,对辖区54户、400人进行了入户宣传,散发宣传资料1524余份,接受群众咨询785余人次。 二、签约服务 2023年我中心组建了12个家医团队,为辖区6912户、17804人进行了签约,其中覆盖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127户192人;建卡贫困户75户175人、监测户1户4人、在家且有签约意愿的持证残疾人、低保、五保、特困人员实行了应签尽签。 三、基本公共卫生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发放公共经费707224元,预计2024年1月底将会把2023年乡村医生所有资金全部发放完毕。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效期自2024年02月20日至2029年02月19日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效期自2023年11月27日至2028年11月26日。 | |||
绩 效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
无 | |||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情 况 |
无 |
填表人: 安康联系电话:13509412776 报送日期:2024年0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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