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500227576182820K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17 年度)
单 位 名 称 | 重庆市璧山区璧泉畜牧兽医站 |
法定代表人 | 刘中益 |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重庆市璧山区璧泉畜牧兽医站 | ||
宗旨和 业务范围 | 保护畜牧业的健康发展。动物疫病防治,动物及其产品的检疫检验等。 | |||
住 所 | 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莲花街47号 | |||
法定代表人 | 刘中益 | |||
开办资金 | 3.54(万元) | |||
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财政全额补助) | |||
举办单位 | 重庆市璧山区农业委员会 | |||
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60.5558 | 26.9988 | |||
网上名称 | 重庆市璧山区璧泉畜牧兽医站 | 从业人数 | 16 | |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 严格执行《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 | |||
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1、按规定实施辖区动物免疫,猪牛羊口蹄疫、猪瘟、禽流感、鸡新城疫、猪高致病性蓝耳病、狂犬病等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免疫率达100%,免疫抗体检测合格率达规定的70%以上,确保了辖区清净无疫; 2、对辖区生产加工、经营、储藏的动物及动物产品实施检疫监督,严格执行“基于监测报告的产地检疫”制度,动物产地检疫率达100%;动物产品检疫率达100%,确保了市民吃上了放心安全食品,全年辖区无动物产品安全事件发生; 3、对辖区动物圈舍等养殖环境实施消毒,消毒面达100%,有效净化了养殖环境; 4、加强养殖监管,坚持每月对规模养殖户和散养户的巡查,规范养殖行为,巡查中没有发现使用违禁兽药、饲料,把食品安全控制在养殖生产源头; 5、每月坚持定期不定期对兽药、饲料生产经营户进行检查,没有发现无证经营和经营违禁兽药、饲料生产、经营、使用的情况,力保养殖投入品供应环节安全; 6、对辖区动物养殖场开展了动物卫生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7、在1、5、9月对辖区规模养殖场全面开展了动物卫生风险等级评估; 8、扎实开展了《动物防疫法》、《重庆市动物防疫条例》宣传贯彻活动,使动物防疫相关法律法规得以广泛深入; 9、按时完成了养殖技术培训、生产统计、生猪保险、能繁母猪保险养殖、养殖环境整治、生态创建等公益性工作; 10、停止了畜牧兽医服务所有收费项目,实现必服务不收费。 总之,各项工作全面完成任务,年终综合检查考核名列全区前茅。 主要社会效益:保障了辖区畜牧业健康发展;年内无重大动物疫病发生,确保了辖区清净无疫;确保了辖区无动物源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和养殖污染事件发生,维护了食品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11、完成了农技推广体系星级创建申报工作,已被区农委评为三星级单位;12、完成了基层畜牧体系示范站创建申报,根据全国畜牧总站《关于公布2017年基层畜牧(草原)技术推广示范站名单的通知》牧站(体)【2017】185号文件精神,我站已成功创建为全国示范站。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效期至2022年02月28日 | |||
绩 效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 1、完成了农技推广体系星级创建申报工作,已被区农委评为三星级单位; 2、完成了基层畜牧体系示范站创建申报,根据全国畜牧总站《关于公布2017年基层畜牧(草原)技术推广示范站名单的通知》牧站(体)【2017】185号文件精神,我站已成功创建为全国示范站。 | |||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情 况 | 无 | |||
填表人: 刘中益 联系电话:13983078959 报送日期:2018年03月09日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