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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大兴镇文化服务中心

日期: 2018-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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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17 年度)

单 位 名 称

重庆市璧山区大兴镇文化服务中心

定代表

汪德英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重庆市璧山区大兴镇文化服务中心

宗旨和

业务范围

负责宣传党的方针、政策,搞好舆论导向,繁荣农村文化生活。

重庆市璧山区大兴镇福音街8号

法定代表人

汪德英

开办资金

2(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财政全额补助)

举办单位

重庆市璧山区大兴镇人民政府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3.4

4.2

网上名称

重庆市璧山区大兴镇文化服务中心

从业人数

4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严格按照《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1.送文化下基层文艺演出。 2.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娱乐活动,以及组织协调,管理辖区文化生活。 3.组织群众性的读书活动,举办各类文化艺术培训班,辅导培训当地的文化队伍和骨干。 4.普及科学文化知识,传递经济信息,为经济建设服务,为群众求知致富发展商品经济服务。 5.收集挖掘整理民间的文化遗产,做好地方文物的保护任务和宣传工作,对管辖范围内的文物进行安全检查。 6.根据党委政府区文化部门的指示,管好辖区的文化市场,包括文化个体户,网吧、民间艺术,书摊,摄影,电影等。 7.加强非遗文化的宣传和申报。把大兴的非遗文化金钱板、莲箫、薅秧歌、荷叶等搬上舞台。 8.指导村基层文化站建设。 9.指导农家书屋管理及开展工作。 10.文化服务中心图书室、电子阅览室、多功能室的免费开放工作。 11.全镇范围内的运动器材设施的检查维修。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效期自2015年04月13日至2020年04月13日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填表人: 汪德英 联系电话:15923158266 报送日期:2018年0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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