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500227778464324D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17 年度)
单 位 名 称 | 重庆市璧山区法律援助中心 |
法定代表人 | 雷 庶 |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重庆市璧山区法律援助中心 | ||
宗旨和 业务范围 |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经济困难的弱势群体提供免费法律服务。 | |||
住 所 | 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金剑路215号 | |||
法定代表人 | 雷庶 | |||
开办资金 | 3(万元) | |||
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财政全额补助) | |||
举办单位 | 重庆市璧山区司法局 | |||
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25.3 | 63.2 | |||
网上名称 | 璧山区法律援助中心 | 从业人数 | 8 | |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 严格按照《条例》和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 |||
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2017年度本单位按照宗旨和职责开展了业务活动情况,主要如下: 1、配合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选派10名法律援助律师,派驻到看守所、法院、检察院,为301名犯罪嫌疑人提供了法律咨询,建议速裁程序261人次,建议简易程序33人次,见证签署具结书 296人次,向办案机关反馈法律意见296人次。 2、在区妇联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较好地为妇女儿童维权。 3、出台《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办法(试行)》、《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标准》、《法律援助质量等级补贴标准》等3个文件,抓住“定标、对标、核标”三个环节,突出“细、严、实”三项标准,全面提升法律援助办案质量。 4、11月底全面建成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5、组织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开展仲裁、诉讼庭审考评64次。 6、跟踪雷某某与璧山区某局非因公死亡待遇一案、陈某某等33户农户与魏某农村承包合同纠纷、大路街道牟某某生命健康权纠纷等12件重点案件,采取电话、上门等方式回访受援人360人次,促进法律援助人员不断提高办案质量。 7、积极参与重庆某煤矿公司关闭、重庆某石膏建材公司井下车间关闭涉及到的职工离职补偿、社会保险、职业病待遇的处理,让220名员工的安置得到妥善解决。 8、积极为符合条件的受援人提供法律援助,办理的法律援助案件受援人满意度高。其中,已办结的花季少女梁某与平安保险公司、钟某、某塑胶公司机动车责任事故纠纷一案,获121万余元的高额赔偿已经全部履行,获得受援人家属高度赞誉。 9、截止10月,接受群众法律咨询600余人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438件,办结430件,挽回经济损失928.48万元(其中为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521.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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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效期至2021年9月13日 | |||
绩 效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 无 | |||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情 况 | 无 | |||
填表人: 刘筱燕 联系电话:15923220833 报送日期:2018年0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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