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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中心

日期: 2018-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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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17 年度)

单 位 名 称

重庆市璧山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中心

定代表

丁中立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重庆市璧山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中心

宗旨和

业务范围

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提供服务。主要负责实施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专项规划、保障性住房项目的监督管理,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安置使用,以及全县直管公房的经营管理和日常维护管理等工作。

重庆市璧山区璧城中山北路84号

法定代表人

丁中立

开办资金

93(万元)

经费来源

非财政补助(自收自支)

举办单位

重庆市璧山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3021.64

5967.75

网上名称

重庆市璧山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中心

从业人数

27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严格按照《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执行。

重庆市璧山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中心的宗旨和业务范围为: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提供服务。主要负责实施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专项规划、保障性住房项目的监督管理,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安置使用,以及全县直管公房的经营管理和日常维护管理等工作。中心在党的十八大精神指引和区国土局的正确领导及全体干部职工共同辛勤劳动的工作下,抢抓机遇、锐意进取、依法行政、求真务实、扎实工作,园满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具体包括: (一)建设情况:积极配合建设单位基本建成香江嘉园公租房3401套22.47万平方米,基本完成建设太阳堡公租房3156套18.09万平方米。 (二)保障情况:一是完成租赁补贴按季审核发放工作。前三季度共计发放租赁补贴82.1万元,保障879户,第四季度租赁补贴正在审核中,年底前完成发放工作;二是完成417 套清退廉租住房分配安置工作和市局下达的安置任务,安置率达83.98%。三是3156套太阳堡公租房分配安置已于11月13日开始申请报名,将在2017年12月26日完成摇号配租工作。 (三)制度建设:拟定的《重庆市璧山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经相关部门多次充分讨论,已报区法制办正在审定中。 (四)资金争取:通过主动衔接市级部门和与相关部门配合,争取上级专项补助租金4766.47万元。 (五)管理情况:一是全面建立并运行公租房信息管理系统,进一步规范了管理;二是加大住房房屋安全管理力度,建立安全巡查台帐。实行报修制度,做到随叫随修,确保住户满意全,全年无安全事故发生;三是加大租金收取力度。采取上门催收和法律诉讼追欠租等形式,截止10月底,完成租金收入1076万元,提前超额完成财政下达经济收入指标;四是全面完成审计整改和年度复核工作任务,清欠24.5万元,转安置 1231户,清退417 户。 (六)国土房管志:按要求时限完成区国土房管志的资料收集和编撰报送工作。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效期自2015年7月17日至2020年7月17日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填表人: 曹艳丽 联系电话:13996362899 报送日期:2018年0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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