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500227G72099202H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17 年度)
单 位 名 称 | 重庆市璧山区国土资源房屋监察执法大队 |
法定代表人 | 徐明伟 |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重庆市璧山区国土资源房屋监察执法大队 | ||
宗旨和 业务范围 | 负责对全区违法占地执法,调解土地权属争议,解决土地纠纷,查处国土管理中的违法行为。 | |||
住 所 | 重庆市璧山区璧城街道金剑路29号 | |||
法定代表人 | 徐明伟 | |||
开办资金 | 1(万元) | |||
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财政全额补助) | |||
举办单位 | 重庆市璧山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 |||
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1 | 1 | |||
网上名称 | 重庆市璧山区国土资源房屋监察执法大队 | 从业人数 | 16 | |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 严格执行《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 | |||
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一是积极参与生态创建相关工作,配合法规科代区政府草拟了《关于加强违法占用农村集体土地监管工作的通知》(璧山府发[2017]32号),通过文件明确了责任、强化了违法占用农村集体土地的监管和责任追究,加强了各部门之间的联动,堵住了生态文明建设中的污染源头。 二是通过12336违法案件举报电话及信访渠道共获得违法案件信息18件,经调查核实,实际违法案件3件,均立案调查处理。认真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预防查处相结合”的方针,努力将违法用地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严格执行我局面《土地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制度》,各国土所每月巡查不低于4次,执法大队每月不低于2次,今年以来局系统共巡查300余人次,有效的防止了违法用地行为和非法采矿行为发生。 三是认真开展2017年度卫片执法检查、全区废旧轮胎整治、生态创建84家违法用地整治、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全区精养鱼池整治、38家烧结砖瓦企业大违法占地整治、全区自然保护区违法用地等专项整治工作; 四是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违法用地行为,2017年以来全区共立案查处违法用地行为81宗,占地面积共计231亩。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效期至2020年3月6日。 | |||
绩 效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 无 | |||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情 况 | 无 | |||
填表人: 廖洪勋 联系电话:15086822599 报送日期:2018年01月24日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