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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日期: 2018-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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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17  年度)

单 位 名   称

重庆市璧山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定代表

黄    建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重庆市璧山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宗旨和

业务范围

为管理国有资产提供服务。主要受区财政局委托,按权限负责管理国有资产、建立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体系、履行区属国有独资、合资、控股、参股等企业的出资人职责等。  

    

重庆市璧山区璧城街道双星大道369号2号楼3楼

法定代表人

黄建

开办资金

11(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财政全额补助)

举办单位

重庆市璧山区财政局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5.44

62.37

网上名称

重庆市璧山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从业人数

14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严格按照《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2017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有序开展政府投融资工作、国有企业改革工作,加大协调力度,不断拓展融资渠道,争取更多资金投向我区重点项目和实体经济,以扩大开放为动力,又好又快地融入重庆主城区、建设重要功能区作出了积极贡献,现对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如下:   一、2017年工作总结 (一)加大融资工作力度 按照区委、区政府对融资工作的部署,在公司的正确领导及公司各部门大力配合下,顺利开展投融资工作,较好的完成了融资工作任务。   截止2017年11月15日,公司融资额达到68.55亿元,融资余额为63.4725亿元。其中:国家开发银行5亿元,区农发行3.9亿元,区建行1.2亿元,厦门银行3亿元。重庆银行璧山支行5亿元,三峡银行5亿元,绿岛公司平滑基金10亿元,企业债23亿元,农行4.8亿元,招商银行3.65亿元,成都银行4亿元。 截止2017年11月新到位融资款4.8亿元(农行轨道交通璧山站站前片区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 1. 已获银行预审批,等待落实放款相关条件的项目   (1)申万宏源证券公司:城投公司做PPN(私募债),该项目额度15亿元,已获得银行间交易商协会审批。 (2)御湖新区“大岚水库”及配套设施(一期)建设项目:融资银行为农行,融资额度4.9亿元,期限10年,成本5.5%,该项目前置审批手续基本完备,农行已审批,待落实放款前置条件。 2. 已落实融资银行,正办理相关手续的项目 重庆市璧山区璧中片区农村居住环境整治建设项目:融资银行为农发行,融资额度9.7亿元,期限18年,成本4.9%,该项目前置审批手续基本完备,农发行正在审批,等待落实项目放款相关条件。 3. 正在开展前期融资工作的项目 流动资金贷款,融资银行为光大银行,融资额度4.5亿元,期限3-5年,成本5.5%,该项目正在落实融资相关资料。 4. 城投公司于2017年8月17日由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延续评级主体信用等级AA,评级展望为稳定,债券信用等级为AA。 (二)加强财务管理工作   为保障全区融资资金的安全、完整,我司采取多种措施,建立科学、高效的财务管理和核算体系,牢守融资资金的大门,做到每一笔融资资金清楚、明白,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 1. 加强财务管理工作。充分按照财经管理制度的规定,出纳与会计分离、对帐与核算分离、支票和印章分离,每一笔款项都须在有拨款资料齐全,公司领导签字同意的情况下,经科室经办人员、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公司领导重重核实才能划出,对不按程序、依据不齐全的票据和款项坚决不予办理。做到了支付资金无一差错,确保了资金安全。 2. 争取财政支持,合理调度资金,保障及时的还本付息,维持资金高效合理运转。 今年我司按照贷款合同的约定,全年支付贷款本息资金共计12.97亿元。根据税务部门要求,我司已缴纳各项税费共计3.85亿元。我司财务部积极与区财政局联系,及时争取财政的偿债资金和体制结算收入资金按时拨付到位,为及时还本付息和缴纳各项税费提供有效了保障,至今无一延误。 3. 积极做好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存量债务工作。 新预算法规定:地方政府举借债务应通过发行政府债券的方式,《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规定,纳入预算管理的地方政府存量债务可以发行一定规模的地方政府债券置换。我司认真梳理公司债务性质,确定地方政府限额内债务余额。今年我司通过以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归还了银行贷款71950万元,大大缓解了我司以后年度的还款付息资金压力。 4.做好财务数据资料准备工作。   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城投公司主要担负全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融资任务,其中需要财务部提供大量的数据资料。我司按照各金融机构的要求,随时按要求提供报表和相关数据及统计资料,使金融机构了解我司的优良资产及良好的融资和还款能力,增强金融机构对公司的信心。   (三)稳妥推进投资项目建设 2017年,公司负责了政府交办的重点项目征地报件以及前期手续办理工作和保障性住房建设。 1. 重点项目征地报件:已完成的重点项目征地2宗:璧山区轨道交通车辆综合基地,征地规模35.4943公顷。黛山大道南延线工程,征地规模53.3247公顷。正在实施的项目征地1宗:黛山大道南段征收项目,征地规模10.4609公顷。 2.保障性住房建设:正在建设的保障性住房项目:璧山区太阳堡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建筑面积180866.9平方米,6栋住宅高楼,共3156套,预计今年年底建设完成。璧山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工程一期项目(香江嘉园),香江嘉园公租房建设项目,建设面积224000平方米, 10栋住宅高楼,共3401套。正在办理前期手续的保障性住房项目:璧山区轨道换乘枢纽及连接道路工程定向经济适用房建设项目,总投资估算1.5亿元,拟建总建筑面积60000平方米,住宅716套。 3.为解决天水小镇遗留问题,完成了对原天水小镇地块修建性详细规划(A区)45943.6平方米调整工作。   4. 正在实施的挂名业主项目1个:璧山区轨道换乘枢纽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站前广场与连接线工程,计划总投资约11亿元,实施业主为区交委。 (四)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加速壮大国有资产 1. 资产管理 (1)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定期安全检查,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2)加大国有资产处置的力度,较好的完成了全区闲置国有资产处置工作。截止2017年10月31日,一共处置国有资产42宗,建筑面积9676.78平方米,成交金额3504.45万元,国有资产处置成效显著。   (3)加强了国有资产公开招租行为,对全区租赁到期的房屋及门市全部实行了公开招租,成功处置招租标的37宗,交易额752.6万元,提高了国有资产租赁收益。 (4)加强秀湖公园商业资产管理工作,强化对物管公司的监管,做好秀湖公园商业资产的清洁卫生、安全守护、消防检查,处理好已入驻商户用电用水及日常管理工作。   (5)认真处理好璧山区合川长松房屋开发公司在合川的国有资产的遗留问题,解决了原购房户长达十几年的房屋产权未办理问题。同时做好剩下的资产的安全监管工作。   (6)做好“八区县”联办资产拆迁补偿的相关工作。 2. 规范了各区属国有企业的采购管理,下发了《关于贯彻执行<重庆市璧山区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对各区属国有企业采购货物、服务和工程类项目进行了监督管理,一共审核批复了11个项目采购。 3. 认真做好农发行专项建设基金反担保物的管理工作,加强定期检查,确保反担保物足值足额。   (五)国企改革工作 1. 国企改革和平台公司实体化工作。拟定了《重庆市璧山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关于2017年度区属国有企业考核办法的请示》、《璧山区融资平台公司实体化改革方案》、《重庆市璧山区区属国有企业管理办法》、《璧山区区管国有企业负责人考核办法》、《重庆市璧山区区属国有企业人员管理办法》报区政府审定。   2. 清理全区 “僵尸”、“空壳”企业工作。2017年5月27日至7月10日,区审计局牵头对全区10家“僵尸”、“空壳”国有企业进行了审计,现已形成审计报告初稿,审计建议为关闭注销企业3家、关闭注销或司法破产企业5家、集中管理企业1家、加强管理继续经营或转让退出企业1家。审计报告初稿送区委区府审核后,区委区府要求审计重新进场再次清理核实基本情况,将存在的问题清理透彻。待审计完毕后,处置工作将严格按照区政府出台的工作方案和工作原则,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因企施策、一企一策、分户处置。 3. 实现国企监管软件上线运行。区国资中心国企监管软件系统历时一年半,经广泛调研、开发、调试、试运行,于2017年10月起正式上线运行,初步达到对区属国有企业组织机构、人员管理、资产管理、预算及执行管理的远程适时监督管理条件。 4. 完成了对区属四个融资平台公司2016年度考核工作;对区龙腾保安公司进行了内部审计,并下发了“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待其反馈意见后出具正式报告。对向区属融资平台公司下发了“做好债务应急管理”的通知,并督促他们做好相关工作。 5.推进国企办公软件正版化工作。按照市国资委、市版权局和区政府工作安排,完成了区属国有企业47套windos PRO专业版、44套金山WPS office办公软件及杀毒软件(免费)的公开采购、安装和使用培训工作。 6.规范国企采购工作。拟定出台了区属国企《关于贯彻执行〈重庆市璧山区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 7. 牵头推进剥离国企办社会职能工作。按照市剥离国企办社会职能领导小组、市国资委和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定期召集相关单位、部门和国有企业召开工作推进会,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预计2017年我区“三供”分离移交任务涉及的5家市属国有企业供水移交48户、供电移交186户;“一业” 移交任务涉及的3家市属国有企业物业管理移交5栋、73户、面积7749.43平方米;“市政及社区分离移交”涉及的1家市属国有企业、3条过境高速上共13座桥梁;“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分离移交任务涉及的9家市属国有企业、1007人的分离移交任务均能按时完成。 (六)区黛山车辆公司租车工作   区黛山车辆公司现有轿车、越野车、商务车33辆,配备驾驶员14名。截止2017年10月31日,公司提供年租车19辆,同比2016年增加年租车7辆,收入合计1423680元;日租336次,收入合计86940元; 月租12次,收入合计118620元,为机关事业单位日常公务用车提供优质的服务。   (七)组织、纪检、意识形态工作 1. 组织工作 (1)年初制定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每月开展一次集中学习。组织学习了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重庆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璧山区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等内容。   (2)制定了国资中心党组中心组学习方案,并且每月严格按计划实施,到目前已集中学习10次。 (3)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和“主题党日”活动。国资中心党组书记黄建、国资中心党支部书记黎洪友、党组成员彭定勇带头上党课,组织了全体党员到聂荣臻故居接受传统教育、集中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章等“主题党日”活动,全体党员都能按时交纳党费。   (4)组织党员到璧泉街道团堡社区参加活动20人次、到青杠街道梁山村给村民调解道路纠纷、给村干部讲解党的十九大精神,听取村干部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为该村的绿色生态发展献言献策,进农户家中宣传中央、市、区有关惠民政策。   (5)6月组织完成了区委组织部交给的国有企业33名党支 部书记和党务工作者全覆盖培训工作。 (6)完成了组织部交给的国资中心成立党委的材料准备工作。   (7)配合完成了青杠街道大森村后进党支部的整顿工作。 (8)按区委要求完成了健龙镇画眉村、白果村的扶贫工作。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效期至2021年8月22日。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填表人: 袁艳  联系电话:18323011001  报送日期:2018年0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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