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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河边镇财政所

日期: 2018-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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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17 年度)

单 位 名 称

重庆市璧山区河边镇财政所

定代表

梅小永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重庆市璧山区河边镇财政所

宗旨和

业务范围

加强乡镇财务管理,编制乡镇财政预决算。

重庆市璧山区河边镇河福路10号

法定代表人

梅小永

开办资金

2(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财政全额补助)

举办单位

重庆市璧山区河边镇人民政府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5.4

5.75

网上名称

重庆市璧山区河边镇财政所

从业人数

7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严格按照《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执行。

一是在预算决算编制方面,贯彻执行《新预算法》,统一预算编制口径, 逐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真实性和可操作性, 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促发展”的原则,进一步规范我镇财政支出范围、支出标准和审批程序。 二是狠抓财政收支管理。在抓财政收入方面,通过组织工商税务等部门对辖区内企业严格财务审计,盘活存量国有资产等有力措施,广辟财源,努力做到财政收入应收尽收,完成辖区财政总收入5304.94万元,其中税收收入全年完成5254.77万元,非税收入完成50.17万元。在财政支出管理方面,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促发展”的合理顺序,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实行公务卡消费报销、完善网上采购程序,打紧支出,较好地完成了全年财政收支任务。三是加强债务管理,控制政府性债务风险,做到全年不新增债务,逐步消化历年债务。今年偿还冀东征地补偿债务890万元。四是严格推行公务卡制度改革。按照《璧山县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及《公务卡结算目录》要求使用公务卡结算,进一步提高财政财务管理透明度。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效期自2014年12月30日至2019年12月30日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填表人: 梅小永 联系电话:13883070896 报送日期:2018年0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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