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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环境行政执法支队

日期: 2018-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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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17 年度)

单 位 名 称

重庆市璧山区环境行政执法支队

定代表

赵选亮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重庆市璧山区环境行政执法支队

宗旨和

业务范围

对污染源进行现场的监督管理,征收排污费和调查处理环境污染事故、纠纷以及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

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金剑路150号

法定代表人

赵选亮

开办资金

24(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财政全额补助)

举办单位

重庆市璧山区环境保护局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466.5

451.7

网上名称

重庆市璧山区环境行政执法支队

从业人数

29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严格按照《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一、2017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强化内部管理 一是强化干部配备。根据《关于明确按副处级管理事业单位内设机构负责人配备有关问题的通知》(璧编委〔2017〕9号)文件精神,对支队内设科室负责人作了相应调整,给支队充实新鲜血液。二是延伸管理触角。为更好地推动环境行政执法工作在全区同步、高效开展,支队调整了内设机构成立综合科和4个执法大队。综合科负责支队的内务工作,4个大队分工为环境应急能力、法制能力、璧南璧北的投诉处理。三是年初制定了《2017年度环境行政执法支队工作目标考核》,做到职责分明,责任到人。四是实行月总结制度。按月向局机关上报月总结,做到年初有总体工作思路,月有工作计划,周有分析研究。 (二)履行监管职责 璧山区2017年确定区控以上重点监管对象187家。支队所有20名执法人员按照市污染源随机抽查系统每季度抽取企业名单,按时完成“双随机”目标任务,将环境监管基本工作任务全面落实到具体人员,确保主要环境问题得到有效监管。 (三)扎实开展执法工作 一是开展“三高”企业关停整治工作。2017年5月起支队牵头关停整治“三高”污染企业283户,全部圆满完成任务,关停75户,整治208户,不断提升辖区环境质量。 二是开展环境监管执法“利剑行动”。 2017年10月26日至11月4日,市第11现场执法组进驻璧山,根据专项行动明确的必查企业、以往处罚情况、群众投诉等线索,选择了我区27个监管对象进行现场检查,共查出违法行为91个,其中工业企业24家(规上企业20家,含上市公司3家,近期拟上市公司4家),违法行为87个;医院2家,违法行为3个;建筑工地1家,违法行为1个。执法组对现场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现场做了笔录并录入全国环保执法系统,在移交我局时逐一写明了具体情况,提出了处罚建议,明确了适用的法律条款。 执法组移交后,经我局进一步调查核实,属实并拟进行处罚的环境违法行为共55个,主要表现在违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及验收制度、不正常使用或者擅自拆除及闲置污染处理设施、违反水和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制度、违反排污口管理制度、违反信息公开和应急预案管理制度等方面。 三是强化部门联动执法。加强和区城乡建委等部门联动,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检查53个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管控情况,下发限期整改文书56份;加强废气排放企业执法监管,查处工业企业违法行为12起,共计处罚金25万元。 四是2017年全年共办理环境行政处罚案件162件,同比增长6.58%,罚款574.14万元,同比增长9.37%。执行新《环保法》今年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案件7件,行政拘留案件5件,查封扣押案件4件,刑事案件3件。通过严格的执法,对排污企业造成强大的震慑,有效管控了环境污染的风险。  (四)疏堵结合,开展各类专项行动 1. 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支队结合“两会一节”、汛期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环境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防范和打击长江流域一条龙式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长江经济带化工企业专项整治、璧南河油污排查等专项活动对工业企业进行日常监察。重点检查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执行情况等内容。全年共检查工业企业124家次,发现环境风险隐患46处,其中大部分已整改完毕,排查的相关情况在“重点环境风险源登记及隐患排查整治管理系统”中做好了登记。 2. 开展高中考期间噪声专项整治。高中考期间支队执法通过发放宣传单、停止审批除抢险抢修外的夜间施工排放噪声临时许可证、加强夜间巡查等方式,保障了高中考的顺利进行,共发放宣传单200余份,出动夜间巡查人员300余人次。 3. 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计划专项行动工作。制发《重庆市璧山区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计划2017年度工作方案》(璧山环发〔2017〕158号),2017年7月起,参照全市首批8个重点行业的评估经验,对我区机械制造、皮革加工、笔电配套等行业开展行业污染源达标排放情况评估工作,根据国家要求分步组织实施。涉及璧山的是水泥、污水处理厂等2个重点行业企业超标问题整治任务,支队根据评估结果今年已督促其2个行业完成整治。 4. 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制发《重庆市璧山区2017年环境执法大练后方案》(璧山环发〔2017〕89号),成立了2017年环境执法大练兵领导小组。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检查53个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管控情况,下发限期整改书56份,共计处罚4家工地,处罚金额12万元。加强废气排放企业执法监管,查处工业企业违法行为12起,共计处罚金25万元。对处罚的案件按照要求及时在重庆市璧山区环境保护局官网上进行信息公开,大练兵期间作出处罚的30起案件均上网公示,并通过环保部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信息系统录入和上传。 5. 成品油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支队按文件要求对成品油非法、违规经营危害环境安全行为进行处理,核查对外经营的加油站及企业内部加油站是否符合环保要求,督促33家加油站等单位进行环境风险评估及应急预案备案。 6. 开展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截至12月31日已全面完成31项整改措施和31个具体问题2017年度整改任务,完成率为100%。已完成整改的整改措施和具体问题按照市整改办的规范要求向市整改办提交销号资料。璧山高新区67个项目久拖未验这个我区唯一的个性问题得到有效解决,41个项目全面完善环保手续,26个项目关停或搬迁。 (五)加强排污费核定和征收工作 2017年,区财政下达排污费征收任务为1000万元。截止12月31日,共征收排污费9977823元(其中工业企业3184525元,建筑施工6793298元),完成率99.77%。 (六)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按照2017年区委区政府要求,支队积极编制《璧山区环境保护局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璧山区环境监察大队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重庆市璧山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3个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对相关风险源企业落实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完善风险防控设施。 2017年全区119家企事业单位(主要集中在化工企业、电镀企业、废物经营单位、加油站、自来水厂、医院等企事业单位)完成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备案工作。2017年1月通过了市环保局组织的应急能力达标建设(地市级二级)验收。规范突发事件信息的初报、续报和终报工作,完善预警信息通报与发布制度,确保信息报送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2017年10月27日,由支队牵头,在璧山区电镀园区、璧南河组织开展电镀废水外泄威胁璧南河及下游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污染应急处置演练。有效加强了璧山区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提高了应对环境突发事件的实战水平。 (七)及时处理群众投诉 截止12月31日,共受理2688件投诉案件,其中废气污染1395件,占比51.90%;噪声污染748件,占比27.83%;废水污染263件,占比9.78%;放辐射污染11件,占比0.41%;固废污染6件,占比0.22%;其它污染265件(事中监管类78件,粪污及雨污管网类41件,设备故障类22件,油水及油烟设施类15件,排污口不规范类11件,停产、关闭、搬迁类10件,无环评手续类10件,跑冒漏滴类6件,许可证超期类6件,排污申报、储存不规范类均4件,环保三同时类3件,扩建类2件,监督室与生态办发现问题类2件,排口废水颜色异常类、发现新污染源、环保验收类均1件,其他类54件),占比9.86%。没有发生逾期未办结信访件情况及履职不到位或处置不当被群众多次重复投诉或形成积案的情况。在严格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时,还积极做好投诉人的思想稳定工作,不上交矛盾、不授意或暗示当事人上访,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及时息诉息访,没有出现到市委、市政府或进京上访的情况。 (八)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支队在璧山区环境保护局网站公开行政执法检查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公开行政处罚案件内容,公开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公开每季度环境监察工作开展情况。公开了重点监管企业名单,督促重点企业在其网站或其他方式公开其排污情况和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并对公开情况进行查验。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效期至2022年03月09日。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无。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无。






填表人: 白雪 联系电话:15998948859 报送日期:2018年0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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