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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健龙镇财政所

日期: 2018-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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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0022777849251XX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17 年度)

单 位 名 称

重庆市璧山区健龙镇财政所

定代表

左 芳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重庆市璧山区健龙镇财政所

宗旨和

业务范围

加强乡镇财务管理,编制乡镇财政预决算。

重庆市璧山区健龙镇街道

法定代表人

左芳

开办资金

2(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财政全额补助)

举办单位

重庆市璧山区健龙镇人民政府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3.5

3.5

网上名称

重庆市璧山区健龙镇财政所

从业人数

5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严格按照《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一)落实全年工作的目标任务,明确责任。根据年初人代会议批准的财政收支预算方案和璧山府发【2017】11号文件精神,及早将2017年财政总收入任务1141万元落实到国税、地税、镇属有关部门,并明确了相应的职责。 (二)制定了财务管理办法,加强了内控制度的建立健全。一是对财务管理制度进行了完善,;二是在人员职责、报销票据管理、资金运行等方面按县财政局的要求进行了落实。 (三)加大对特殊人群的困难补助和对新农村建设的投入。一是拓宽社会保障覆盖面,兜好福祉之底。2017年共发放城镇低保资金90万元,受益户数130户;农村低保资金178万元,受益农户达261户;发放农村特困资金294万元,受益人数达370人;发放优抚资金198万元,受益人数达240人,二是财政还投入资金对场镇基础设施、污水处理厂进行了建设,对农村环境等进行了整治,改变了村镇环境面貌,加快了新农村建设的步伐。 (四) 强化收入征管,组织财政收入,确保全年任务完成。2017年辖区财政收入完成1005.16万元(不含社会抚养费5.98万元),完成区下达任务1141万元的88%;其中:工商税收完成966万元,完成区下达任务1105万元的87%;非税收入完成39万元,完成区下达任务36万元的118%。 (五)加大追债力度偿还“三金”债务。2017年已偿还“三金”债务45万元。 (六)在农村财务管理方面,实行了村财民用镇代管。一是三资办、财政所帮助11个村居做账、审核支出票据;二是村居票据由财政所负责管理,实行领用核心。 (七)为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工作,财政所对办公室56平方米、档案柜45平方米进行了维修改造。 (八)非法集资工作。财政所配合相关部门对辖区内非法集资进行了宣传、排查、统计,杜绝了非法集资的再次发生。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有效期:2014年12月12日至2019年12月12日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填表人: 刘勇 联系电话:13883348688 报送日期:2018年0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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