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您的位置: 首页>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年度报告 > 2017年度

重庆市璧山区教育科学研究所

日期: 2018-07-03
字体: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500227450698565H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17 年度)

单 位 名 称

重庆市璧山区教育科学研究所

定代表

刘志成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重庆市璧山区教育科学研究所

宗旨和

业务范围

组织对学科教学的检查和质量评估,研究考试方法的改革等。

重庆市璧山区璧城街道双星大道369号2号楼

法定代表人

刘志成

开办资金

29.69(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财政全额补助)

举办单位

重庆市璧山区教育委员会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72

184

网上名称

重庆市璧山区教育科学研究所

从业人数

31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严格按照《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从事基础教育理论的应用性研究和学科教学研究, 传播最新;最先进的教育思想和理念,介绍先进的教育教学经验和教育科研经验,推广教育科研成果,对一线教师的学科教学、教育科研课题研究以及学校教学管理提供方法建议和技术上的指导和服务。17年具体组织了1、学科竞赛、班主任基本功大赛、课件制作大赛、微课大赛组织优秀论文评选,提升教师理论专业水平。 2.加强教师培训:针对学科教师、教研组长、骨干教师开展“培训者培训”,着力提升教学领导与指导力,提升业务创新“孵化”能力,促进“本土专家”作用发挥。对老师展开以解决实践中问题为主的主题式培训。 3.搞好教学科研,形成教育发展合力。通过课题及项目研究,加强对教师科研技术的培训,强化成果转化意识,努力在课改前沿钻研,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形成科研能力高位发展特色。 4.深入推进璧山区“生长课堂”建设,引领区域课改方向。推行“学教练”范式校本化,鼓励各学校结合实际,依照新一轮课程标准、课程改革要求、参照教科所“学教练”范式,打造符合本校文化的“一校一品”特色课堂。持续发挥“生长课堂”现场会的引领作用。利用“同课异构”课例+微讲座,坚持送教到校、研讨推动、专家引领相结合 全体教研员发扬“务实、求是、团结、奉献”精神,充分发挥在政策研究、理论探索、改革实验、教学指导和服务等方面的作用,指导学校加强常规管理,把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作为中心工作,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014年11月26日至2019年11月26日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评为市教科院先进单位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填表人: 周厚平 联系电话:15102321599 报送日期:2018年01月31日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