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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精神卫生中心

日期: 2018-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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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17 年度)

单 位 名 称

重庆市璧山区精神卫生中心

定代表

罗思明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重庆市璧山区精神卫生中心

宗旨和

业务范围

为预防控制精神病提供防治保障。主要负责辖区内居民心里疾病的预防、诊疗、康复和保健服务,承担紧急医疗救治工作,开展精神疾病的监测、预警、救治、救助、随访以及健康教育咨询等工作。

重庆市璧山区丁家街道丁广路71号

法定代表人

罗思明

开办资金

20(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财政部分补助)

举办单位

重庆市璧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0

20

网上名称

重庆市璧山区丁家医院

从业人数

233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严格按照《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2017年,我单位坚持以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预防保健服务为宗旨,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逐步落实各项工作,按照区卫计委核准的执业许可范围扎实开展各项医疗业务工作,全年完成精神疾病预防、诊疗、排查、干预等工作较好。 一年来,医院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总体水平不断加强,服务水平不断提升,社会经济效益显著提高,完成了各项任务目标。新中心的建设正按照年初计划稳步推进中。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医疗执业机构许可证》有效期至2019年9月15日。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效期至2020年08月19日。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填表人: 龙亮 联系电话:13696481711 报送日期:2018年0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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