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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来凤街道财政所

日期: 2018-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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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00227569915678T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17 年度)

单 位 名 称

重庆市璧山区来凤街道财政所

定代表

曾 伟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重庆市璧山区来凤街道财政所

宗旨和

业务范围

加强乡镇财务管理,编制乡镇财政预决算。

重庆市璧山区来凤街道新华路123号

法定代表人

曾伟

开办资金

3(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财政全额补助)

举办单位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来凤街道办事处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5.8

7

网上名称

重庆市璧山区来凤街道财政所

从业人数

7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严格按照《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

我街道按规定设立财务核算机构,由具有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担任财务核算管理工作。按照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制定了财政所岗位职责制度,建立了非税收入管理制度、项目资金管理制度、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财政票据管理制度、现金管理制度、财务收支审批制度,严格执行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和财务报销制度。 会计报表数据真实、完整,编制与报送及时、准确。制定了单位票据领购、保管、使用、核销等具体的管理规定,票款相符;无转让、出借和代开财政票据情况,无伪造和使用伪造财政票据情况。 部门预算编制完整、真实,无超预算、超标准支出情况;预算执行过程中的追加项目真实,无虚报项目追加预算指标套取财政资金行为。按规定开设银行专户,未设小金库,银行留存印鉴由财务人员分开保管。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效期至2019年12月22日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填表人: 王书贵 联系电话:15923220587 报送日期:2018年0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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