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50022759799342XL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17 年度)
单 位 名 称 | 重庆市璧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
法定代表人 | 方 伟 |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重庆市璧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 ||
宗旨和 业务范围 | 为劳动者提供劳动争议仲裁服务。主要负责人事、劳动争议处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和咨询,负责区内人事、劳动争议案件受理和仲裁文书送达,以及办理区人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 |||
住 所 | 重庆市璧山区璧城街道璧渝路390号 | |||
法定代表人 | 方伟 | |||
开办资金 | 1(万元) | |||
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财政全额补助) | |||
举办单位 | 重庆市璧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1 | 1 | |||
网上名称 | 重庆市璧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 从业人数 | 13 | |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 严格按照《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 | |||
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2017年璧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按照区政府、区人力社保局下达的相关目标要求,以提升办案质量、和谐劳动关系、普及劳动法律法规三个方面为切入点,以目标任务为主线,有力的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效的协调了劳动关系和促进了社会稳定,圆满完成的各项工作。 一、2017年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区仲裁院接待登记案件数为1039件,不予立案数140,案件完成数1006件,调解结案数583件,裁决结案数189件,其中终局裁决152件,结案率为97%,终局裁决率80%。劳动仲裁工作平稳拖进,切实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坚持“调解优先”,充分发挥仲裁独特的调解优势,将调解贯穿于立案、审理的各个环节。对于在立案当时就发现当事人之间争议不大、权利义务关系清楚的案件,立案后及时进行调解。能够达成调解协议的,迅速组成仲裁庭,及时制作调解书发送给当事人。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有调解可能的,动员各方力量,耐心做好说服工作,并在审限上予以适当处理,促使矛盾纠纷顺利解决。对于不能达成调解的案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以及相关文件的规定,严格秉持公平公证的原则,及时快速准确处理案件,对符合终局裁决的案件严格按照终局裁决,减少了劳动者的诉讼程序。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区仲裁院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数量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我院在积极高效处理我区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同时,扎实开展了调解组织建设工作,乡镇街道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所(中心)调解组织组建率达到100%,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工作已初步完成。为基层调解组织工作的推进奠定了基础。 二、2018年目标任务及未来五年工作思路 (一)新建规范化仲裁庭 根据重庆仲裁院场所建设标准,我区仲裁院拟建设三类标准的仲裁庭。 (二)完善仲裁规范化制度建设 利用全市统一劳动关系综合管理平台,进一步规范仲裁办案程序,完善仲裁办案的各项制度建设。 (三)基层仲裁调解组织 根据全市人力社保工作统一安排,加强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组织建设,争取每年完成至少建成3家企业调解委员会,将劳动争议化解在企业第一线。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办事效率 通过专业化队伍建设,提升办案人员业务素质及效率,提高调解率、结案率及终局裁决率。 二、存在的问题 (一)调解仲裁场所的局限性 随着璧山区经济社会的发展,由于劳动仲裁的案件日趋增加,区仲裁院日均开庭在2-3件,但目前仲裁庭仅有2间,且设施设备陈旧,无法满足日常开庭需要。 (二)仲裁人员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根据调解仲裁的需要,国家人社部、市人社局对终局裁决的进一步规范,要求办案人员有更高的办案能力及专业素质。 三、对策建议 (一)加强推进规范化仲裁庭建设。 (二)抓好业务建设,提高办案能力。加强业务交流学习,不定期开展典型疑难案例的讨论,办案人员就办案技巧沟通、办案经验及应当注意的问题进行交流。规范文书制作,提高仲裁文书的质量,保证仲裁文书能够全面、准确地反映审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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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效期至2020年03月02日。 | |||
绩 效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 获重庆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辩论赛季军 | |||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情 况 | 无 | |||
填表人: 陆莉莉 联系电话:15823367816 报送日期:2018年0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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