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您的位置: 首页>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年度报告 > 2017年度

重庆市璧山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

日期: 2018-07-04
字体: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500227781580385J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17 年度)

单 位 名 称

重庆市璧山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

定代表

邱海军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重庆市璧山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

宗旨和

业务范围

受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委托,依法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由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行使的监督检查权和行政处罚权,依法查处各类农业违法案件及渔政管理等工作。

重庆市璧山区璧城街道保健街22号

法定代表人

邱海军

开办资金

1(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财政全额补助)

举办单位

重庆市璧山区农业委员会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433

438.3

网上名称

重庆市璧山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

从业人数

20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严格按照《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一、以市、区农业农村工作会议为指针,落实农业行政执法工作责任制.认真组织讨论制定了《璧山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2017年工作计划》,落实了具体的工作措施。明确大队长曾永平对农业执法工作负总责,并带领执法一室人员负责种植业方面的农业执法工作;副大队长邱海军带领执法二室、三室和执法四室人员负责养殖业方面、农产品质量安全和渔政执法工作;其他执法人员每人具体落实一个方面农业执法的工作职责,分工协作。全队落实了到岗、到人的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健全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人员抓落实的责任体系。二、以“绿剑护农”行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为主线,大力开展农业投入品各项整治行动.我队始终把“绿剑护农”行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作为农业行政执法工作的主线,积极协调相关职能部门组成联合专项整治行动组,采取集中与分散行动相结合、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区农资市场进行了各项整治行动。(一)制定各项专项整治方案.根据市农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重庆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重庆市农业执法总队《关于开展“绿剑护农”保春耕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等的要求,制定和完善了《2017年璧山区农业执法大队农资打假实施方案》、《2017年璧山区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专项整治方案》等方案,明确了各项专项整治的目标、任务和要求。(二)加强农资市场执法检查.根据我区农资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集中与分散行动相结合、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的方式,分批、分组对全区农资市场进行了拉网式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2149人次,检查镇、街15个;检查门市(摊点)355个,其中种子151个,农药141个,兽药57个,肥料141个,饲料117个;检查生产企业7个;检查产品2115个。(三)加大农业投入品质量抽检力度.今年,我区共抽检农资样品95个,其中农药样品8个,不合格1个;饲料3个,不合格3个;兽药54个,全部合格;农产品质量安全30个,全部合格。(四)认真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工作.1、实行高毒农药全面禁销。《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开展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明确要求:“潼南、璧山、奉节等区县要稳妥推进高毒农药全面禁销试点工作,积极探索和总结经验。”通过试点,探索出在全市开展高毒、高残留农药全面禁止方面的成功模式,为下一步在全市全面开展禁止销售高毒高残留农药工作积累经验,为《重庆市农药管理办法》出台积累素材。璧山区按照市农委的要求在全区开展全面禁止高毒高残留农药的试点工作,做到先行先试、勇于探索,并将此项工作纳入2017年区政府工作报告。3月15日,璧山区农委印发了《璧山区全面禁止销售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6月6日,经璧山区人民政府常委会通过,由区长章勇武同志审定后签发《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禁止销售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的通告》。 6月20日,璧山区农委召开“璧山区全面禁止销售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工作会”,全体农药经销人员和镇街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人150人参会。印发了《农药管理条例》和《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禁止销售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的通告》,并要求每一个农药经营门市在显眼位置张贴《通告》,每个镇街将《通告》要求宣传到村社和广大农户。6月26日,《璧山报》全文刊登《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禁止销售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的通告》。7月1日前后一周,璧山电视台滚动播发《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禁止销售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的通告》。2017年7月1日前,各镇街、部分农药经销商将剩余的高毒高残留农药品种365瓶(包)共54.17公斤交到区农业执法大队保管。10月,完成农药追溯体系硬件设施建设。11月,对全区农药经销商进行农药追溯平台的操作培训。2、重视基地执法检查,把好源头关。积极配合业务生产部门开展农产品生产基地执法检查。一是开展蔬菜基地执法检查。组织执法人员对全区蔬菜基地、农贸市场、超市和部分农资市场进行了执法检查,共检查销售单位65家;二是开展葡萄、脐橙、柚子等果树基地用药执法检查。重点检查专业合作社和种植大户的用药情况及生产档案,特别是农药使用记录等,共检查生产单位183家;三是开展饲料厂和奶牛场专项整治,对全区的4家饲料厂进行逐一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388人次,通过检查发现部分生产企业没有建立生产记录或记录不全,对没有建立记录档案的发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6份。3、开展果蔬作物质量抽检,确保农产品安全协助区农环站,同谱尼测试集团公司衔接,对我区主要上市农产品质量进行抽检,共完成抽检30批次,其中水果15批次,蔬菜15批次,全部合格。(五)严肃查处违法案件.根据抽检、市场检查、农民投诉的种子、农药、化肥、兽药、渔政案件共有23件,立案调查23件。其中农药7件,饲料2件,兽药7件,渔政7件。三、加强渔政管理,切实保护渔业资源和渔业生产正常秩序.(一)加强渔业船舶安全管理.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区农委成立了由农委主任欧文礼为组长,农委谭方林为副组长,法规科、农业执法队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璧山区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区农委与15个街镇签订了渔业船舶安全生产责任书,区农业执法大队与26艘渔船的船主签定了2017年渔业船舶安全生产责任书。二是加强重要天气渔业安全管理。2017年共群发安全短信156条。三是加大隐患排查力度。重点对渔船救生等安全设备配备及使用情况、船员安全技能实操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及突发事件处置措施落实情况等进行全面深入排查。我队共出动执法车辆38车次,派出渔政执法人员和相关人员107人次,检查了全区26艘渔业船舶,在检查过程中,各渔业船舶主均较好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未发生安全事故。四是加强渔业船舶安全知识培训和宣传。利用 “安全宣传月”对渔民进行渔业船舶安全知识宣传,共计发放渔业船舶安全资料1000余份。五是开展“平安渔业示范乡镇”创建工作。通过健龙镇申报创建,区农委、区安监局组成的评审组严格按照评分要求,采取调查检查、查看资料、听取汇报等方式对申报“平安渔业示范乡镇”的健龙镇进行了评审,已向市农委、市安监局推荐为“重庆市平安渔业示范乡镇”。(二)天然水域禁渔工作.1、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禁渔工作。一是先后召开禁渔工作会和渔民座谈会3次。据统计,两次会议共向渔民宣传天然水域禁渔管理政策和渔业法律法规等方面的知识,发放宣传资料6000份,张贴标语43幅;二是在3月15日,我队在璧城大成广场开展“3.15”法制宣传日,散发专门印制的《落实禁渔制度 保护渔业资源》和《告食客书》宣传资料500余份。2、加强禁渔期的执法检查。整个禁渔期共检查39次,出动检查车辆44辆次,检查人员185人次。检查情况总体较好,基本实现“船入港、网入库、河中无渔船”的禁渔管理工作目标。另外,今年3月份在区政府组织下,我队抽调3名渔政执法人员,参加了由区水务、环保、农业、文化委、公安区、财政局、区生态办等部门组成了饮用水源水库综合执法检查组,对全区27座饮用水源水库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综合执法整治,严厉打击在全区饮用水源水库发生的垂钓、毒鱼、炸鱼、电鱼、偷捕水产品、游泳等破坏水质安全的违法行为。3、严厉打击电捕鱼行为和使用非法渔具捕捞行为。3至6月底,共接待群众举报6起,受理6起;立案查处3件,其中移交公安机关进行治安处理1件。整个禁渔期共收缴各类网具13幅,收缴钓具56具,没收违法捕捞渔获物数量6公斤,共立案调查处理2起。4、江河鱼类放流增殖。为了更好地保护渔业资源,保护河流生态系统。我区于5月19日、6月6日集中开展了主题为“增殖水生生物,促进绿色发展”的增殖放流活动,在璧南河、璧北河、梅江河三条母亲河投放白鲢、花鲢、草鱼、鲫鱼等鱼苗共计85万尾。(三)大力开展水产养殖执法工作.我区有面积在50亩以上的水产养殖大户56家,全部纳入区水产养殖重点监控名单,并建立了水产养殖数据库信息。今年,区养殖业服务中心与水产养殖户签订了《生产水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41份。共出动执法人员87人次,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执法检查要求,共检查水产生产主体43个。重点检查水产养殖户的苗种的购进、渔药和饲料的使用和生产记录情况。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发出整改通知共3份。(四)扎实组织开展以“打团伙、端窝点、斩链条”为重点的打击违法捕捞专项行动.今年7-10月,我区围绕贯彻落实重庆市农业委员会、重庆市公安局《关于深入开展打击违法捕捞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积极行动起来,扎实组织开展了以“打团伙、端窝点、斩链条”为重点的打击违法捕捞专项行动,通过检查五金市场、组织开展打击电捕鱼、清理河道养鱼网箱和收缴城区钓鱼河段禁用钓具等具体行动。我委和区公安局对全区15个街镇河流等重点水域进行了12次检查,出动执法人员116人次,出动检查车辆24台次。共接到群众举报26起,查处举报23起;刺网11张,电捕鱼器具3套,渔获物12公斤;共立案调查处理3起。(五)加强水生野生动物保护.今年,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检查了我区北街、向阳、一天门农贸市场、28家重点餐馆、两家青蛙养殖场。整个行动端掉非法收购、屠宰、贩卖青蛙窝点2个,共立案调查处理2起。查获剥皮青蛙252只,并进行了无害化处理。出动执法人员38人次,发放相关宣传资料500余份。(六)结合全面推行河长制,取缔河道养鱼网箱.今年,区农委和区河长办一起对三合、广普、健龙整治河段网箱养鱼进行了检查,出动执法人员51人次,出动检查车辆13台次,截止10月28日,我区天然水域网箱养鱼鱼已全部整改拆除。(七)加强璧城城区游钓河段公园执法检查.璧南河城区河段是按照区政府发布《关于划定璧南河城区段垂钓区域的通告》划定的游钓区。根据《渔业法》和《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执法大队完善了执法人员轮流巡河值班制度,并聘请6名文明垂钓劝导员进行每天巡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16人,在检查的过程中,执法人员一面对围观市民宣传《渔业法》和区政府《关于划定璧南河城区段垂钓区域的通告》,一面对使用禁用钓具的人员依法实施暂扣武斗竿或一杆多钩、爆炸钩等禁用钓具,共暂扣禁用钓具及其附属渔具27具。四、以服务“三农”和维护社会稳定为目的,积极做好农业生产纠纷的调解工作.1、充分发挥“12316”的作用,做好投诉举报受理工作。共接到投诉举报93件,其中涉及种子7件,涉及农药6件,涉及肥料1件,涉及饲料1件,涉及兽药2件,涉及渔政76件。2、强化服务意识,积极调解农业生产纠纷。我队积极调解农业生产事故纠纷4起。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效期至2022年07月13日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2017年重庆市农业综合执法先进单位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填表人: 彭江燕 联系电话:15213150866 报送日期:2018年02月27日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