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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社会福利院

日期: 2018-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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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17 年度)

单 位 名 称

重庆市璧山区社会福利院

定代表

王 均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重庆市璧山区社会福利院

宗旨和

业务范围

为弘扬救助精神,提供收养服务。开展孤儿和弃婴收养、“三无”老人收养和自费代养等服务工作。

重庆市璧山区青杠街道清明村9社

法定代表人

王均

开办资金

48(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财政全额补助)

举办单位

重庆市璧山区民政局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42.1

174.3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7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严格按照《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2017年度,我单位在区民政局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业务范围开展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一年来,开展业务活动情况如下: 一、全心全意为孤老、残、幼人员服务。我院紧密围绕一切为了服务对象这个宗旨展开工作,推进行风建设、承诺服务,以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树立“窗口”形象为目标,大力倡导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 二、弃婴送养工作进展顺利。我院送养工作在各级各部门的大力支持,此项工作进行的非常顺利,截至目前我院共办结弃婴事实收养10件,移送弃婴7名前往重庆儿童爱心庄园,正在办理移送手续的2名。 三、认真做好来访接待工作。全年先后接待了90余人次群众来电来访,耐心细致宣传弃婴收养政策。热情接待、妥善安置其他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热心市民的来访慰问活动。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效期至2019年12月11日。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填表人: 张杨 联系电话:18983198822 报送日期:2018年0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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