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500227450698426T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17 年度)
单 位 名 称 | 重庆市璧山区社会福利院 |
法定代表人 | 王 均 |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重庆市璧山区社会福利院 | ||
宗旨和 业务范围 | 为弘扬救助精神,提供收养服务。开展孤儿和弃婴收养、“三无”老人收养和自费代养等服务工作。 | |||
住 所 | 重庆市璧山区青杠街道清明村9社 | |||
法定代表人 | 王均 | |||
开办资金 | 48(万元) | |||
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财政全额补助) | |||
举办单位 | 重庆市璧山区民政局 | |||
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142.1 | 174.3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 7 | |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 严格按照《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 |||
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2017年度,我单位在区民政局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业务范围开展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一年来,开展业务活动情况如下: 一、全心全意为孤老、残、幼人员服务。我院紧密围绕一切为了服务对象这个宗旨展开工作,推进行风建设、承诺服务,以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树立“窗口”形象为目标,大力倡导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 二、弃婴送养工作进展顺利。我院送养工作在各级各部门的大力支持,此项工作进行的非常顺利,截至目前我院共办结弃婴事实收养10件,移送弃婴7名前往重庆儿童爱心庄园,正在办理移送手续的2名。 三、认真做好来访接待工作。全年先后接待了90余人次群众来电来访,耐心细致宣传弃婴收养政策。热情接待、妥善安置其他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热心市民的来访慰问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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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效期至2019年12月11日。 | |||
绩 效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 无 | |||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情 况 | 无 | |||
填表人: 张杨 联系电话:18983198822 报送日期:2018年0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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