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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社会救助服务中心

日期: 2018-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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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17  年度)

单 位 名   称

重庆市璧山区社会救助服务中心

定代表

付    航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重庆市璧山区社会救助服务中心

宗旨和

业务范围

为困难群体提供救助服务。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具体承担城乡低保、城乡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及信息收集事务工作。

    

重庆市璧山区璧城街道中山南路133号

法定代表人

付航

开办资金

2(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财政全额补助)

举办单位

重庆市璧山区民政局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

2

网上名称

重庆市璧山区社会救助服务中心

从业人数

7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严格按照《条例》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做好我单位的相关工作,对我单位一年度的工作报告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一、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情况   一是解决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查部门配合的问题。已实现财政供养人员、卫计委死亡人口、国土住房、国税纳税、社会保障信息核查比对。截至目前,2017年核查比对4760户7642人,查出疑点数据398户782人,保障救助对象精准。 二是成立“璧山区扶贫济困医疗基金”。要进一步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建立健全公平可持续性的社会保障体系,减轻困难群众医疗费用负担,应按照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民政局、重庆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建立区县扶贫济困医疗基金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渝财社〔2016〕281号)精神成立“璧山区扶贫济困医疗基金”。经区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重庆市璧山区扶贫济困医疗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璧财社〔2017〕109号)已于2017年5月11日印发。2017年共救助1086人次,支出救助金183万元。 二、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兜底范围 (一)城乡低保“规范透明”。我区积极组织培训新的《重庆市最低生活保障条例》、收入认定办法、申请审批规程,规范低保申报、评议、审核、审批、公示等程序,突出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查重点,严格执行“凡救必查、定期核查”制度。通过在职民政工作人员兼职、政府购买服务招聘等充实工作人员的办法,建立了区经济状况核查认定中心和15个镇(街道)经济状况核查站,确保了城乡低保的准确率达100%。2017年我区纳入城乡低保74951户次121339人次,发放城乡低保金4120万元,占总人口(63.8万)比例为:1.6%,2016年12月城乡低保总人数占总人口比例为1.54%。 (二)低保与扶贫“两线合一”。继续落实低保标准与扶贫标准“两线合一”,继续发挥“兜底”作用。2017年纳入农村低保7193人次,发放低保金182万元。 三、以人为本,专项救助“扶弱济困” (一)医疗救助“提标扩面”。普通疾病住院救助标准年累计封顶线为6000元。重大疾病医疗救助继续采取“病种”和“费用”相结合的方式。2017年共救助城乡困难群众17.53万人次,支出医疗救助金3001.84万元(其中集中资助参保31061人,400.5万元)。年平均救助水平70%以上。重点医疗救助对象在一、二级医疗机构住院救助水平为80%。 采取约谈定点医疗机构负责人、修订定点协议条款等方式,规范民营医疗机构诊疗行为。   将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纳入医疗救助对象范围,享受资助参保、普通疾病救助、重大疾病救助等医疗救助政策待遇,纳入医疗救助对象890人。将4879名建卡贫困户纳入医疗救助系统,并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   (二)临时救助“救急救难”。 使用临时救助信息管理系统,全面落实临时救助政策。2017年共救助困难群众1365人,支出临时救助金532万元,次均救助3900元。2016年共救助困难群众872人,支出临时救助金307万元,占辖区人口的比例为0.14%,次均救助支出3520元。 2015年10月起,我区就在15个镇街设立了“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社会救助窗口。2016年为了规范“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由区民政局统一印制申请登记、申请受理、分办、结果反馈表册,600册,发放到各镇、街社会救助窗口。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查信息系统共享机制有待完善。与相关职能部门建立的信息系统共享机制,审核时部分部门,仍无法提供相关数据。   二是专项资金不足。随着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力度逐步加大,政府、社会的关注度也明显提高,对医疗救助制度的期望越来越高。直接导致医疗救助对象不断扩大,支出资金压力也逐年增加。   五、下步工作打算及措施 一是加大救助政策的宣传力度,让困难群众全面掌握各种困难救助政策的救助对象的认定标准、救助程序,根据自身状况积极申报,让每一个困难群众都能够及时获得救助。   二是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制度,提高救助水平,扩大救助范围,真正发挥临时救助托底线、救急难功能,及时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效期自2018年3月22日至2023年3月22日。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填表人: 付航  联系电话:13883356413  报送日期:2018年0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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