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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事业单位登记中心

日期: 2018-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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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17 年度)

单 位 名 称

重庆市璧山区事业单位登记中心

定代表

王才福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重庆市璧山区事业单位登记中心

宗旨和

业务范围

为做好事业单位登记事务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牵头工作提供服务。主要负责全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事务工作;负责全区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建设和维护管理工作;协助区编办开展全区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网上名称管理工作;协助区编办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牵头工作。

重庆市璧山区璧城街道双星大道369号行政中心1号楼509室

法定代表人

王才福

开办资金

1(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财政全额补助)

举办单位

重庆市璧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

1

网上名称

重庆市璧山区事业单位登记中心

从业人数

3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严格按照《条例》和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

2017年,区事登中心在区编办(区事登局)领导下,协助做好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做好事业登记管理工作。2017年办理事业单位设立登记3个,变更登记49个,证书补领1个,年度报告公示262个。 二、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一是认真做好前期工作准备。按照市编办要求并结合工作实际,璧山区事登局对检查范围、检查方式、检查内容、检查人员、时间安排等五个方面做了详细的安排说明。按照一定比例抽取了5家单位,并向被抽查单位送达《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通知书》。二是严格开展实地核查工作。随机抽取人员组成检查组按照程序进行了实地核查。通过实地查看、听取法定代表人情况介绍、查阅资料、现场询问等方式,主要核查了单位使用的名称、住所、宗旨和业务范围、法定代表人、开办资金等基本信息与核准登记的情况是否相符,开展业务活动情况等,当场填写《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实地核查记录表》,对存在的问题当场提出整改意见。三是合理运用抽查结果。将抽查结果作为事业单位履职评价的重要依据,并在本区政府公众信息网进行公示,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对抽查存在问题的单位督促落实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反馈至区事登局备案。 三、扎实开展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工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确定区中医院为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单位,成立了重庆市璧山区中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工作协调小组,同时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能分工,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形成工作合力。二是组建重庆市璧山区中医院理事会并召开了理事会成立大会暨第一次理事会议。三是形成了《璧山区中医院章程》,理顺“区卫生计生委与区中医院、理事会与党组织、理事会与职工代表大会”三个关系,不断增强区中医院发展新活力,提高区中医院服务水平。四是区编办(法人治理协调小组办公室)会同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对区中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阶段性评估,并形成了评估报告。 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推进企业投资建设审批流程优化。根据市相关文件精神,制定印发了《关于印发璧山区推进建设领域并联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重庆市璧山区2017年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考核细则(暂行)》、《璧山区建设领域并联审批服务首问负责制实施方案》等文件。按照《实施方案(试行)》,在建设领域实行“五大环节有限并联审批”,全区建设领域审批时限由330个工作日压缩至50个工作日。(二)建立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为巩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进一步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促进中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根据《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璧山区 2017 年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璧山府发〔2017〕34 号)要求,在前期清理规范37项区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基础上,进一步对我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进行了清理,建立了《璧山区区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17年版)》,共纳入涉及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57项,涉及单位18个,涉及56项区级行政审批事项。(三)动态管理行政审批事项。印发《重庆市璧山区行政审批事项动态管理办法》(璧山府办发〔2017〕138号),建立行政审批事项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6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重庆市2017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的决定》(渝府发〔2017〕12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部分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渝府发〔2017〕21号)等文件,取消调整了32项行政审批事项,涉及行政审批部门共13个。根据中央、市关于取消调整非行政许可事项情况,在前期取消调整了59项非行政许可事项的基础上,将余下的42项区级非行政许可事项全部取消调整,今后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审批类别。同时按照动态调整的要求,根据市编办、市质监局《区县行政许可通用参考目录(2017年版)》(渝编办〔2017〕154号)和行政许可标准化要求,形成了新的区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清单。(四)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在区委区政府领导高度重视下,牵头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以“六个一”做好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前期工作,以行政许可事项标准化、行政许可流程标准化、行政许可服务标准化,行政许可受理场所与管理标准化、监督检查评价标准化等“五位一体”的要求,全面推进和实施行政许可标准化。全区30个部门,317项区级行政许可事项全部建立和实施行政许可标准化,标准达45个(含服务指南),并已顺利接受市终期检查验收。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效期自2017年03月01日至2022年03月01日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填表人: 魏海露 联系电话:13436010878 报送日期:2018年0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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