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500227450698696D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18 年度)
|
单 位 名 称 |
重庆市璧山区城乡建设档案馆 |
|
法定代表人 |
孙远健 |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重庆市璧山区城乡建设档案馆 | ||
|
宗旨和 业务范围 |
保存借阅城乡建设档案资料,促进社会经济文化发展。城乡建设档案资料收集、储茂、借阅。 | |||
|
住 所 |
重庆市璧山区东林大道44号附0号 | |||
|
法定代表人 |
孙远健 | |||
|
开办资金 |
21(万元) | |||
|
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财政全额补助) | |||
|
举办单位 |
重庆市璧山区城乡建设委员会 | |||
|
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
57.9 |
146.7 | |||
|
网上名称 |
重庆市璧山区城乡建设档案馆 |
从业人数 |
19 | |
|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
严格按照《条例》和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 | |||
|
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重庆市城市管线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对管线档案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城市管线档案管理,充分发挥管线档案在城市建设和管理中的作用,有序推进管线建设,保障管线运行安全,根据市建委(渝建【2017】41号)、璧山府办发【2017】29号相关文件精神,对《重庆市城市管线条例》及已建管线工程档案移交工作进行了培训宣贯,安排专人负责跟踪。现接收的已建管线档案有:2017年以前各镇街市政消火栓(含供水管线)普查资料;璧山区青杠街道、八塘镇、七塘镇已建管线电子档案;国网电力公司璧山供电分公司、璧山区三合镇、大路街道管线档案资料; 2018年接收新建道路路网工程5个。建设项目雨污管网竣工图纳入竣工移交档案的必备条件。城建档案馆库建设要求及已建管线档案移交工作走在全市各区县前列。 三、抓好城建档案业务工作 在建工程项目在我馆工作人员进场进行档案业务交底时,签订《建设工程档案报送责任书》、《璧山区建设工程档案业务工作告知书暨廉政承诺书》,明确档案报送主体责任及相关单位职责,具体业务事项,档案廉政要求。全年共签订档案业务指导告知书70份。我馆推行的《璧山区建设工程档案业务工作告知书暨廉政承诺书》得到了市馆检查组肯定,是城建档案工作在建设行政审批改革中一项创新,值得推广。 结合“放管服”改革,我馆开展了项目档案集中交底服务,最多一次13个建设项目60余人一次性集中交底指导服务。通过集中交底服务,既提升工作服务效率,又有效避免了廉政风险。全年共计指导147个单位工程,1500余人/次,提出档案整改意见160余份,审核回执意见95份。 按照建设行政审批改革要求,结合城建档案专项验收行政许可事项,把城建档案验收融入建设工程联合验收程序中,进一步简化、规范和公开城建档案专项验收。全年专项验收工程 84个,合格率达100%。 四、抓好档案管理利用 认真贯彻《城市建设档案著录规范》,积极开发档案信息资源,安全保管档案,做好档案管理工作。加强档案的安全和有序管理,开展了汛期库房安全大检查和日常安全检查,对接收的档案进行消毒上架。坚持做好温湿度登记和调控,搞好库房八防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城建档案接收、整理、借阅、统计、鉴定、销毁等项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制度上墙,责任到人,依法依规开展城建档案管理工作。 现有库藏档案98276卷,全部完成一体化平台信息录入。2018年接收档案8860卷共95个工程,其中文字卷4409卷,图纸卷4186卷,电子档案光盘100张,照片165册;著录95个工程,8860卷工程级。从2018年8月执行电子档案著录以来,所有进馆档案必须进行电子档案著录,共验收进馆电子档案著录工程37个。 档案通过利用才能充分体现其价值。我馆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加强档案编研、利用、宣传等工作。查阅档案过程中做到服务及时、热情、周到,调卷准确、快速。建立了信息反馈登记制度,完善了借阅登记制度,利用效益登记制度。全年共提供利用档案457个工程603卷、596人次,产生社会效益1300余万元。 五、全力推进完善新馆库建设 新馆库已全部建成投用,当前正在落实相关配套设施设备,完善新馆库相关管理措施、管理制度,做好新馆库建设有关后续工程。 |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500227450698696D号 有效期2021年08月19日 | |||
|
绩 效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
无 | |||
|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情 况 |
无 | |||
填表人: 贺俞淞 联系电话:13509409879 报送日期:2019年03月14日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