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500227778493344F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18 年度)
单 位 名 称 | 重庆市璧山区大路街道财政所 |
法定代表人 | 潘吉生 |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重庆市璧山区大路街道财政所 | ||
宗旨和 业务范围 | 加强乡镇财务管理,编制乡镇财政预决算。 | |||
住 所 | 重庆市璧山区大路街道天前街13号 | |||
法定代表人 | 潘吉生 | |||
开办资金 | 10(万元) | |||
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财政全额补助) | |||
举办单位 |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大路街道办事处 | |||
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10 | 10 | |||
网上名称 | 重庆市璧山区大路街道财政所 | 从业人数 | 8 | |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 严格按《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 |||
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一、狠抓收入征管,完成目标任务 全年完成辖区财政总收入17911万元,为年度目标的105.4%。其中工商税完成16879万元,为年度目标的105.6%。 二、严格预算约束,强化资金监管 在基本支出上,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促发展”的顺序,以定员、定额、定项为依据安排资金,分清轻重缓急,保障人员经费。在项目支出上,财政所全程参与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建立工程项目资金管理台账,加强专项资金支出管理,严格按照政策、资金性质和用途定项供给。 三、认真履职,切实做好其他日常业务工作 1、合理设置财会岗位,保证了会计业务廉洁、高效运行,做好了日常会计业务处理、年度预决算工作。 2、规范了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管理。 3、做好了村级财务代管、监督工作,财政所代账会计为农村财务“做账不做主”,实现了群众对村级财务、村级干部新增经济问题零反映。 4、积极做好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各项中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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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效期至2019年12月02日 | |||
绩 效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 无 | |||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情 况 | 无 |
填表人: 潘吉生 联系电话:13996046282 报送日期:2019年0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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