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500227450407588T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18 年度)
单 位 名 称 |
重庆市璧山区社会保险局 |
法定代表人 |
何中毅 |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重庆市璧山区社会保险局 | ||
宗旨和 业务范围 |
为职工、城乡居民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本辖区内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管理、支付、增值等。 | |||
住 所 |
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金剑路151号 | |||
法定代表人 |
何中毅 | |||
开办资金 |
153(万元) | |||
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财政全额补助) | |||
举办单位 |
重庆市璧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626.3 |
648.7 | |||
网上名称 |
重庆市璧山区社会保险局 |
从业人数 |
67 | |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
严格按照《条例》和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 | |||
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一)全力保征缴 积极推进全民参保工作,深入宣传,强化监管,扩面任务提前超额完成,征收任务超序时进度。截至12月底,全区职工养老、居民养老、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工伤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6.11万人、27.49万人、11万人、52.11万人、12.3万人和8.31万人,分别完成年度任务的160.37%、100.89%、106.14%、100.54%、126.62%、105.50%;基金收入分别完成102678.08万元(不含被征地农转非和超龄人员一次性趸缴收入)、3348.73万元,48583.82万元(含生育保险)、9809.13万元(不含财政补助和利息收入)和3619.31万元,分别完成年度任务的118.43%,103.74%,109.42%、101.97%、117.89%。按基金征收总任务考核,6大保险共完成基金征收16.8亿元,完成市下达任务14.7亿元的114.29%。 (二)稳步推改革 1.围绕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部署,继续稳妥推进各项工作。一是根据全市津补贴调整工作精神,快捷修正关键信息,5月率先完成2006万元待遇补发和新待遇支付目标。二是根据2018年调待安排,对调整对象6141名人员信息进行了全面更新确认,补发待遇774万元于7月底前全面兑付到位。三是做好两次重大检查。3月9日,迎接部社保中心郭建华书记一行专项检查性调研,改革工作得到好评。4月8日,作为全市唯一区县级经办机构迎接了人社部机保改革专项工作组联合大检查,成绩优异。四是从9月起,率先展开养老关系转移接续、在职死亡一次性支付等新业务,并启动“中人”复算。12月底,高标准完成2014年10月至2018年12月1006人名退休“中人”老办法数据收集和校验工作,为待遇复算和兑现奠定了坚实基础。截至12月底,全区参保缴费人数11849人,征收养老保险费2.30亿元,年金9911.63万元;退休人员6289人,共支付养老金3.60亿元。 2.围绕“三医”联动改革,确保医保领域改革执行到位。一是完善医保付费方式改革,合理控制医疗费用增长。2018年将区内25家职工医保定点医院、32家居民医保定点医院纳入总额付费管理,其余医院实行项目结算;执行单病种由原来的50个病种增加到100个病种。同时,会同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卫计委,完成了对2017年实行总额控制付费结算方式医疗机构的年终清算工作。全区22家职工医保、31家居民医保总额控制结算医疗机构统筹基金实际发生额分别为1.09亿元和2.86亿元,考核扣回金额分别为458.62万元和1202.58万元。编制了2018年度医疗机构医保总额预算分配及考核指标确定方案,采取“基数+因素”办法,并将医保服务床位、门诊住院率等因素纳入考虑因素,充分征求13家医院代表意见,相关部门多次会商,最大程度地确保方案的科学性和公平性。二是推进医保跨省异地联网结算,降低群众就医垫资负担。今年8月,我区中医院也纳入新增跨省异地联网医院。我区参保人员到北京、上海、四川等异地联网就医共计621人次,发生医疗费用1091.95万元,统筹报销408.32万元,大额(病)报销154.73万元。市外参保人员到我区2家跨省异地联网医院就诊(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共计402人次,统筹基金报销323.67万元、大额(病)报销4.7万元。完成区外三级联网医院的转诊备案工作,共计2109人。三是大力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和城镇职工大额互助医保改革。1-12月,符合享受城乡居民大病补偿的人数为2145人,实际补偿人次达5.89万人次,实际补偿金额为1578.1万元。城镇职工大额互助医疗保险享受人数700人,补偿人次3.65万人次,实际补偿金额3411.87万元。 3.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确保困难小微企业社会保险费调整工作落实到位。积极实行阶段性企业降费政策,截至2018年12月末,共为我区企业累计降费1.94亿元(其中2018年降费6943万元)。继续执行重点笔电企业、困难企业和小微企业社保降费政策,截至2018年12月末,为我区18户重点笔电企业、805户困难企业、552户小微企业累计减负10.053亿元(其中2018年为企业减负4.143亿元)。 4.围绕国企改革,确保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稳步推进。已全面完成我区10个市属国有企业994名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移交,完成2017-2018年市属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常态化移交63人。今年重点开展央企青山公司的退休职工社会化移交工作,青山公司提出移交申请后,会同区人力社保局、区档案局和青杠街道等部门,及时召开协调推进会,签订了移交协议书,完成了人员、档案、党员移交等工作,共涉及该单位职工1199人。继续做好采集指纹和人脸数据工作,全年新采集11158名退休人员指纹数据,累计认证11.65万人次。 5.围绕“同舟计划”,确保建筑业工伤保险专项扩面行动有力推进。今年,建筑施工企业按项目参保范围进一步扩大,将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工程建设项目纳入项目参保范围,积极与项目主管部门协调配合,对未提供工伤保险参保证明的,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截至2018年末,新增项目参保108家,新增征收619.2万元,建筑项目参保人数达到3.35万人。 6.围绕“电子社保”,确保社保卡综合应用有序推进。截至2018年12月,累计发放社保卡67.36万张,本年度新办卡1.58万张,参保人员基本实现持卡全覆盖。同时积极推行社保卡金融功能应用,已将超龄退役军人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职工医保个人身份参保缴费、居民医保大病保险补偿资金支付、工伤保险定期待遇支付、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中人”养老金支付等功能应用纳入了社会保障卡金融功能应用范围。 (三)全面惠民生 1.社会保险各项待遇发放到位。截至12月底,享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居民养老、机关事业养老人数分别达到6.05万人、8.92万人和0.63万人,发放养老保险待遇12.62亿元、1.19亿元和3.02亿元。实现养老保险待遇14连调,涉及城镇职工待遇调整6.35万人(其中:城保2.51万人,“两类”人员3.23万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0.61万人),于7月30日前全部发放到位,月增资总额720.36万元,补发5035.52万元;完成城乡居民待遇调整工作涉及8.88万人,于9月中旬前全部补发到位,补发1409.85万元。全区城镇职工医保特殊疾病门诊和住院人次13.97万人(次)和2.2万人(次),比上年同期分别增长25.4%和基本持平,统筹基金支付分别达到1968.9万元和10498.37万元,比上年同期分别增长49.52%和7.65%。全区居民医保特病门诊和住院人次分别达到23.99万人(次)和11.13万人(次),比上年同期分别增长13.36%和-6.14%;统筹基金支付分别为2369.68万元和30265.49万元,比上年同期分别增长24.15%和3.23%。工伤保险享受待遇人次为2329人(次),比上年同期增长0.3%;基金支付2917.5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6.3%。生育保险享受待遇人次为4276人(次),比上年同期上涨5.4%;基金支付2843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0.1%。 2.惠民措施充分落实。一是全力完成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脱贫攻坚工作。进一步落实农村贫困人口住院报销“两降一升”政策,即“在区域内区县级医院,住院报销和大病保险报销的起付标准各降低50%、住院报销比例提高10%”,并从今年8月起,在已实施的农村建卡贫困户健康扶贫工作的基础上,将保障对象进一步扩大到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孤儿和已纳入民政医疗救助中的城乡1-2级重度残疾人。1-12月,璧山区建卡贫困户享受医保待遇总人次为6751人次,医疗费用发生总额为1132.55万元,医保报销总额共621.71万元,大病报销共25.96万元。深入抓好居民医保资助参保工作。将资助参保范围在民政资助对象的基础上,扩大到残联资助对象、区卫计委资助对象、区农委资助对象。1-12月,共计资助参保4.82万人,资助参保金额共计1006.23万元。全面落实困难群体参加居民养老保险代缴工作,截至目前,困难群体参加居民养老保险政府代缴4917人,政府代缴45.07万元。二是认真贯彻落实渝府发〔2008〕26号文精神,1-12月,全区新办理征地参加养老保险人员3665人,征收养老保险费14059.17万元。三是贯彻国有企业部分困难下岗分流人员享受社保缴费补贴办法,1-12月,已有1897人享受养老保险缴费补贴630万元,2243人享受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缴费补贴37.93 万元。四是完成原民办教师、复员退伍军人等12类群体的养老和医疗补贴代发工作,共计1014.5万元。今年新增离岗乡村医生、邮递员、协税员和广播员等4类群体给予社保补助发放。五是及时落实各类死亡、工亡和伤残等待遇发放工作。办理退休人员死亡待遇、在职死亡人员待遇计发1117人、131人;审核一次性伤残、工亡人数373人、8人,基金分别支付1251万元、460万元;审核一次性医疗补助金264人,基金支付585万元。六是“送温暖”活动持续开展。在元旦、春节、五一、端午、国庆、中秋等重大节日对高龄、病重的享受待遇人员3000人次进行慰问,累计发放慰问金15万元。 (四)严格管基金 1-12月,全区全年社保基金总收入20.1亿元,同比下降3%。社保基金支出21.47亿元,同比增长10.1%。 1.强化社保稽核管理。积极开展对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专项核查,对区国资中心、统计局等4家单位虚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情况进行了查处,督促以上单位将医疗保险多划入个人账户46.02万元上缴区财政。1-12月,共受理举报投诉200余人次,涉及企业40余家,稽核发现违规企业15家共计78人次,少缴社保费173.91万元,已督促用人单位进行了整改。 2.强化医保监督检查。采取准入审核、网络审查、专项检查、投诉举报查处和定期约谈五位一体管理模式,强化定点服务机构监管。一是严格定点服务机构准入审核。按照“宽进、严管、差出”的原则,进一步强化了对民营医疗机构医保定点资格准入管理。今年全区受理了57家医药机构医保定点申请并完成现场验收。二是加大网络审核力度。充分利用全市医保智能监控审核系统,提高对定点医院实时监控监管水平,逐步促进各定点医院诊疗服务行为规范,不断加强特病就医管理,严控特病入口关、用药关等。1-12月,网上审核扣除医保医疗费用94.26万元、工伤医疗费用148.5万元。三是开展专项检查。在本年的投诉稽核检查、现场检查、及专项检查、“回头看”专项检查中共查处违规医药机构47家次,涉及违规金额共计58.03万元,已在金保系统中全部扣除,涉及违约金共计165.9万元,已缴纳37.7万元,剩余未缴纳违约金,预计于2019年3月全部追缴。并按市局要求,对区内五家万家燕连锁药房进行了专项整治。四是全力处理投诉、举报。今年,共受理日常投诉、举报11起,办结11起,开展外伤调查4起,同时受理网络舆情关于对璧山博爱医院等的投诉,对其违规金额25.25万元直接报销基金中予以扣减,并对该院处以违约金75.89万元。五是定期约谈。加大对区人民医院、中医院、丁家医院及所有民营医院约谈力度,对总额预算超出使用进度和次均住院费用等考核指标增长异常的定点医院院长进行约谈通报,并明确整改措施,督促约谈医院加强内部控制。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效期自2016年08月03日至2021年8月03日。 | |||
绩 效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
全年涉及我单位诉讼1起。 | |||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情 况 |
无。 | |||
填表人: 李捷瑞 联系电话:18883870958 报送日期:2019年0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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