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5002277874882569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18 年度)
单 位 名 称 | 重庆市璧山区水务综合执法大队 |
法定代表人 | 张奎 |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重庆市璧山区水务综合执法大队(重庆市璧山区水资源管理站) | ||
宗旨和 业务范围 | 宣传贯彻《水法》等法律法规,负责河道、水资源管理和水行政执法,依法征收水资源和河道采砂管理费等工作。 | |||
住 所 | 重庆市璧山区璧城街道东林大道39号 | |||
法定代表人 | 张奎 | |||
开办资金 | 5(万元) | |||
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财政全额补助) | |||
举办单位 | 重庆市璧山区水务局 | |||
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59.1 | 58 | |||
网上名称 | 重庆市璧山区水务综合执法大队 | 从业人数 | 11 | |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 严格按照《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 |||
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2018年水务综合执法大队在局党委的领导下,全体职工团结一致,认真履行水政执法思想、水资源管理、河道管理等工作职责,努力为民办实事,办好事,出色地完成了各项任务,继续保持了区级文明单位,取得了一定成绩,其主要工作开展情况如下:1、注重水法律法规宣传,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按照水法律法规办事,在水执法行政中采取了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严格查处水事违法案件7件,占应查处的100%。2、认真抓好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日常监管工作。按照市局的要求,我区认真开展水资源相关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和取水(发电)量按期进行征收,超额完成290万元;严格按照相关程序颁发取水许可证,区域内所有取水单位取水许可均有效。3、加强河道巡查及翻板闸管理工作,积极申报河道整治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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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效期自2016年02月15日至2021年02月15日 | |||
绩 效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 无 | |||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情 况 | 无 | |||
填表人: 王宇飞 联系电话:15922822699 报送日期:2019年0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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