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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法律援助中心

日期: 2019-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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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00227778464324D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18 年度)

单 位 名 称

重庆市璧山区法律援助中心

定代表

雷庶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重庆市璧山区法律援助中心

宗旨和

业务范围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经济困难的弱势群体提供免费法律服务。

住 所

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金剑路215号

法定代表人

雷庶

开办资金

3(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财政全额补助)

举办单位

重庆市璧山区司法局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63.2

54.39

网上名称

璧山区法律援助中心

从业人数

8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严格按照《条例》和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2018年度本单位按照宗旨和职责开展了业务活动情况,主要如下: 1、全年法律援助工作推进有新进步。2017年11月至2018年10月,区法律援助中心接受群众法律咨询349人次,代写法律文书10份,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615件,同比增长40.41%;办结519件,同比增长28.15%,其中民事案件466件,行政案件7件,刑事案件46件;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1202.72万元,同比增长44.58%。另外,办理中央福利彩票基金案件4件案件,挽回经济损失25.94万元,其中农民工25.94万元。 2、严格执行《重庆市璧山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办法(试行)》、《重庆市璧山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标准》、《璧山区法律援助质量等级补贴标准》等3个文件,全面提升了法律援助办案质量。 3、跟踪重点案件10件,取得良好社会效果。其中朱某某等105人与重庆某劳务有限公司劳动报酬纠纷全程参与,积极协调璧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克服江北区法院阻力全部调解结案,工资227万元全部兑现,受援人对法律援助中心及承办律师的工作非常满意。 4、援助律师参与全区信访维稳工作见成效。根据璧山区委、区府和部门安排,及时指派法律援助律师参与信访事项32次起,协助璧泉街道调查处理信访案件1件,其中大路街道陈某某等6人死亡信访纠纷、“5.3”来凤街道任某自带泡酒中毒事件、已达成协议并履行完毕。目前仍有“李某某与璧山区中医院”、“绿城上岛烂尾楼”、“地派温泉工程款拖欠”等信访积案处理逐步得到化解。 5、是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量刑试点工作稳步推进。积极配合区检察院开展认罪认罚从宽量刑试点工作,安排律师值班 81人次,为395名犯罪嫌疑人提供了法律咨询,提出适用速裁程序建议380人次,适用简易程序建议9人次,见证签署具结书404人次,向办案机关反馈法律意见404人次。 6、是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三大平台全面投入使用。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接待能力凸显;热线平台“12348”法律咨询热线运行正常。2018年3-10月,共安排律师值班73人次,接受咨询541人次;12348重庆法网(重庆公共法律服务网)、微信公众号“重庆掌上12348”)上线运营正常。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效期至2021年9月13日

绩 效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情 况

填表人: 刘筱燕 联系电话:15923220833 报送日期:2019年0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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