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500227586873748C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18 年度)
单 位 名 称 | 重庆市璧山区房屋征收中心 |
法定代表人 | 王琪 |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重庆市璧山区房屋征收中心 | ||
宗旨和 业务范围 | 为房屋征收部门提供服务。受区国土房管局的委托,主要协助征收部门做好房屋征收、补偿等工作。 | |||
住 所 | 重庆市璧山区璧城街道金剑路29号 | |||
法定代表人 | 王琪 | |||
开办资金 | 10(万元) | |||
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财政全额补助) | |||
举办单位 | 重庆市璧山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 |||
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56.2017 | 51.6599 | |||
网上名称 | 重庆市璧山区房屋征收中心 | 从业人数 | 7 | |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 严格按照《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 |||
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2018年,我中心启动实施东林大道延伸段国有土地上房屋收购工作,该项目需搬迁房屋47户,收回国有土地30宗,占地面积98421㎡,收购房屋建筑面积42859㎡。截至目前,该项目共签约36家,涉及土地宗数19宗,已签约的土地使用权面积64901.6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27462.17平方米。该项目已签订协议的房屋除1家企业正在落实土地外,其他房屋已全部搬迁并拆除完毕。 2018年,我中心启动实施了3宗零星国有土地上房屋收购收回工作,涉及收回土地使用权面积共计60798.13平方米,均为工业用地,收购房屋建筑面积共计23224.34平方米。该3宗房地产已全部签订房屋收购协议,并将已收购房地产分别交由业主单位重庆绿岛新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处置。 认真执行市政府272号、289号令规定,切实履行城市房屋拆除工程的安全生产和扬尘控制监管责任,明确项目业主单位承担安全生产和扬尘控制主体责任,施工单位承担安全生产和扬尘控制直接责任,2018年未发生房屋拆除安全生产和扬尘污染事故。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效期至2020年6月23日 | |||
绩 效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 无 | |||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情 况 | 无 |
填表人: 徐靖童 联系电话:13883360128 报送日期:2019年02月14日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