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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福禄镇财政所

日期: 2019-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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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18 年度)

单 位 名 称

重庆市璧山区福禄镇财政所

定代表

唐绍琴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重庆市璧山区福禄镇财政所

宗旨和

业务范围

加强乡镇财务管理,编制乡镇财政预决算。

住 所

重庆市璧山区福禄镇文丰街39号

法定代表人

唐绍琴

开办资金

2(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财政全额补助)

举办单位

重庆市璧山区福禄镇人民政府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5

5

网上名称

璧山区福禄镇财政所

从业人数

4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严格按照《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我单位在2018年度内,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积极规范开展业务活动:1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财税征收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认真编制全镇预算内、预算外资金预决算方案。2、多渠道开辟财源,抓好企事业单位上缴款,各项基金(资金)征管工作。3、切实做好农业税、农业特产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征收管理工作。4、加大预算外资金管理力度,规范预算外资金管理,使其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5、对全镇镇有资产预算外资金及专项使用情况定期进行检查和监督。 6、负责机关公有资产管理,建立台帐,定期盘点核实,避免公有(集体)资产的流失。7、负责对全镇事业单位的会计工作进行管理、辅导培训,协助管理好企业会计工作。8、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效期至2019年12月24日。

绩 效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情 况

填表人: 陆秋言 联系电话:18182216790 报送日期:2019年0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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