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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广普镇财政所

日期: 2019-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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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18 年度)

单 位 名 称

重庆市璧山区广普镇财政所

定代表

王福元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重庆市璧山区广普镇财政所

宗旨和

业务范围

加强乡镇财务管理,编制乡镇财政预决算。

住 所

重庆市璧山区广普镇普兴街14号

法定代表人

王福元

开办资金

2(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财政全额补助)

举办单位

重庆市璧山区广普镇人民政府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

2

网上名称

重庆市璧山区广普镇财政所

从业人数

5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严格按照《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1.强化收入管理,大力组织收入入库。我镇财政部门以组织财政收入为中心,积极支持和配合税务部门严格执行“税收征管法”,狠抓税收征管质量,多次同税务部门一起检查和深入企业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加强征管,在没有新增企业的情况下,圆满完成了工商税收任务。财政所积极与各部门,单位加强联谊,了解收入情况,做到及时征收和应收尽收入库。 2.完善公共财政体系,提高社会保障能力。按照以人为本和构筑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继续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坚持量入为出,有保有压的原则,努力提高对事关民生的社会公共需要的保障。 3.积极争取资金,支持农业生产和社会经济发展。2018年,镇财政所积极配合镇属部门向区级部门争取项目和资金解决我镇基础设施和关系民生生活及经济发展等事项。投入786.2万元资金对“四类”对象236户C、D级危房改造,改善群众居住条件;投入1190余万元实施“四路一桥”建设共6公里和农村“四好”公路14.51公里路基改造,方便群众出行;投入86万元安装人行道板11公里和1公里路基改造;投入60余万元对河道、水库漂浮物进行打捞,对山坪塘、鱼池进行整治;投入60余万元对“四山”及场镇违法建筑进行拆除;投入70余万元对各村违法建筑进行拆除并复垦。 4.巩固和深化农村改革,加强财政管理。按照中央和市区的要求,在全面取消农业税的基础上,继续坚持退耕还林直补和粮食直补,种粮综合直补,直补金额达300余万元。进一步完善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新增城镇合作医疗制度,继续减免农村和城镇九年义务教育的学杂费等,对贫困住校生进行生活补贴,解决了居民因生病而造成生活困难的后顾之忧,让群众直接受益。 5.财政收入增长乏力,财政支出面临较大压力。财政收入少,而调资和社会保障标准又逐年提高,使得财政支出呈大幅度增长。街镇事务性支出项目多,又不在预算范围内,区财政每月给的指标少,有时运转困难。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效期至2019年12月08日。

绩 效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情 况

填表人: 王福元 联系电话:13628460739 报送日期:2019年0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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