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500227450699234H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18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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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名 称 |
重庆市璧山区环境行政执法支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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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赵选亮 |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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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重庆市璧山区环境行政执法支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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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旨和 业务范围 |
对污染源进行现场的监督管理,征收排污费和调查处理环境污染事故、纠纷以及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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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所 |
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金剑路150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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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赵选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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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资金 |
24(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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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财政全额补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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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单位 |
重庆市璧山区环境保护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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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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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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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1.7 |
539.7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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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名称 |
重庆市璧山区环境行政执法支队 |
从业人数 |
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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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
严格按照《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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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一、苦练内功,扎实履行监察本职 近年来,随着全民环保意识逐年提高,区环保局执法压力直线上升,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案件从2013年的16件增加至2018年的402件(截至12月12日数据),涨幅25余倍,处罚金额由2013年26万上涨至2018年的2152.82万,涨幅约83倍。案件数量、处罚金额大幅上涨和企业自身维权意识的增强都要求我队必须在调查取证和法制审查作出改变: 一是规范文书,固化程序。着眼细节理顺整个处罚程序,形成了一整套规则制度。 二是查处分离,充分取证。查处分离是为了杜绝违法乱纪现象,而不是查处脱离,我队制定了案件审查会商制度,执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制度。 三是说理详尽,公开透明。在法律上必须强硬,但在服务上体现人性化。 二、夯实基础,稳步推进日常工作 一是开展“小散乱污”企业整治活动。2018年5月起截至目前,已有441家企业申报了环评或调整为关停、备案或达标整治,占完成任务数的66%;完成备案或搬迁关停的有486家,占完成任务数的97%;完成达标整治或调整为备案、关停搬迁的136家,占完成任务数的28%;关停162家,完成年度计划的86%。 二是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截至目前,支队已完成检查各类大气污染源377家,总计立案114起,立案已处罚110件,立案待处罚4件,处罚金额共计1696.50万元,限产30件,按日累加处罚1件,移送公安4件。 三是开展部门联动。环保部门和公安机关加强联动机制,共同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行为。执行新《环保法》今年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案件52件,行政拘留案件5件,刑事案件2件。通过严格的执法,对排污企业造成强大的震慑,有效管控了环境污染的风险。 四是从严落实企业环境应急防控措施。有效降低分散点位的环境风险。全区共41家单位完成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备案工作,企业环境风险进一步降低。 三、履责情况,践行风清气正的政治规矩 1. 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 我利用支队例会机会与全体支队成员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核心价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及时向22名执法人员传达上级党委和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精神,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2. 严管干部,严守政治规矩 2018年,我集体约谈二级机构负责人和内设科室负责人24人次。我参加8次专题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2次述责述廉工作会,专题听取3名副支队长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坚持党管干部原则,2018年我支队新任命2名正科级干部。严格执行《璧山区环保局工作规则(试行)》,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践行风清气正的政治规矩。 3. 深入开展党的教育实践活动 2018年,支队支部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1月组织党员到大旺社区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7月我队3名党员评选为2018年度局党组“优秀党员”。每月率领支队10名党员,到丁家街道龙安村、走马村看望帮扶的10户困难群众,并建立了专人联系制度确保精准扶贫到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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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效期至2022年03月09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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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效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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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情 况 |
无。 | |||
填表人: 白雪 联系电话:15998948859 报送日期:2019年0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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