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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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18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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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名 称 |
重庆市璧山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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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陈邦友 |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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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重庆市璧山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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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旨和 业务范围 |
负责全区婚姻登记管理、服务等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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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所 |
重庆市璧山区璧城街道中山南路175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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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陈邦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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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资金 |
3(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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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财政全额补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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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单位 |
重庆市璧山区民政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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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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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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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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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名称 |
重庆市璧山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
从业人数 |
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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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
严格按照《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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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在上级主管部门和业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依法行政、为民服务”为宗旨,以文明窗口为载体,以优质文明服务为目标,圆满完成了婚姻登记的各项工作,全年,共办理结婚登5586对,离婚登记3428对,补领婚姻证3471件,出具婚姻证明2件,办理收养登记3件,解除收养登记1件,补办收养登记1件;登记合格率100%,较好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018年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一、依法登记,程序规范。严格按照《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收养法》、《收养登记工作规范》登记程序,坚持依法办事,做到“一杜绝、二严禁、五不办”,即:杜绝任何形式的搭车收费;严禁增设程序或附加条件,严禁要求当事人出具规定之外的证明、证件;当事人不到法定年龄不办,当事人不到场不办,当事人不履行声明不办,当事人手续不齐或不符不办,当事人与自己是亲属关系但不符条件的不办。由于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到位,我区婚姻登记处没有发生投诉和上访事件,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婚姻登记合格率始终保持在100%。 二、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团队素质。为加强队伍建设和人才素质培养,坚持婚姻登记员业务学习和持证上岗制度,定期组织业务学习和案例研讨,所有工作人员全部做到持证上岗。特别是在运用新的婚姻登记系统过程中,为有效适应婚姻登记工作新的要求,我区婚姻登记处人员认真学习,探讨研究,积极配合上级的新部署、新指示,整个团队及时熟练掌握新的操作技能,全面提升了婚姻登记管理和服务水平。 三、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婚姻登记工作是一项集“婚姻登记执法”和“以人为本、突出以情服务”的窗口单位,为适应这一特殊行业的特殊性要求,登记过程中我处着力注重加强登记人员职业道德建设。一是利用业务讨论及作风会议为契机,加强学习,增强修养,树立正气。在学习中,注重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提高道德水平和思想境界。二是坚定信念,牢记宗旨,团结协作。 深怀换位之心,把当事人的利益挂在心上。三是树立“主动意识,沟通意识,学习意识,服从意识,创新意识和服务意识”,本着“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的工作宗旨,始终坚持耐心、热情、文明地接待每一位当事人,让当事人高兴而来,满意而归。围绕“文明执法、服务规范、群众满意”的工作理念,通过讲业绩、讲管理和讲素质,努力提升了窗口单位的整体形象。 四、规范整理婚姻档案,确保档案质量。严格按照《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结合“全国规范化建设”要求,每天对婚姻档案进行及时整理,通过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婚姻登记档案的完整,并做到了无一份丢失、损坏,充分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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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效期自2015年2月3日至2020年2月3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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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效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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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情 况 |
无 | |||
填表人: 古凤鳞 联系电话:15823329265 报送日期:2019年0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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