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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日期: 2020-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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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500227660879989C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19  年度)

单 位 名 称

重庆市璧山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定代表

黄建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重庆市璧山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宗旨和

业务范围

为管理国有资产提供服务。主要受区财政局委托,按权限负责管理国有资产、建立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体系、履行区属国有独资、合资、控股、参股等企业的出资人职责等。

  

重庆市璧山区璧城街道双星大道369号2号楼3楼

法定代表人

黄建

开办资金

11(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财政全额补助)

举办单位

重庆市璧山区财政局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53.03

14.76

网上名称

重庆市璧山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从业人数

14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严格按照《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2019年,区国资中心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立足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加强国有企业管理,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规范企业经营行为,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推进我区国有企业做大做强。 一、工作亮点 (一)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改革 1. 出台《璧山区深化国企国资改革实施方案》。明确国有企业分级管理;国有企业改革重组;推进机关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集中统一监管;确定公益性项目建设单位、新设立企业定位等改革重点任务。对公司治理、资产债务及财政结算、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国企党建等加强国有企业管理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 2. 启动国有企业改革重组。将区城投公司、龙腾保安公司、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公司、检测公司等4家公司股权划转至两山公司,将绿岛建设公司整体划转至绿岛公司,水资源开发公司股权划转至绿岛公司,推进两山公司、绿岛公司做大做强;关闭注销迅达路桥公司。其中,区城投公司股权划转工作今年底前完成,确保两山公司主体信用等级AA+成功评定,其余改革重组工作将于2020年底前完成。 3. 根据功能定位和发展需要设立国有企业。新设立重庆高新技术产业研究院有限公司、重庆两化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重庆璧山文化旅游产业有限公司、西部(重庆)科技创新小镇等4家一级国有公司和重庆市璧山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二级国有公司),分别负责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健康产业发展、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和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新设立公司全部进行市场化运营,独立经营、自负盈亏。 4. 关闭注销僵尸空壳企业。持续推进合川长松公司、璧东温泉公司、双茂开发公司、助民经济开发公司、青杠经济开发公司、来凤经济开发公司、迅达路桥公司等7家僵尸空壳企业关闭注销,整合有效资产、优化国有资本配置,促进国有企业健康发展。目前,来凤经济开发公司关闭注销方案已经通过政府审定,其余企业关闭注销方案正在制定。 5. 实施国有资本授权经营试点。出台《关于在重庆高新技术产业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国有资本授权经营试点的意见》,在高新院公司进行国有资本授权经营试点。明确企业与监管部门职责边界,梳理授权放权清单,保障企业独立经营,强化国有资本运行监管。根据试点结果,完善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本着积极稳妥、一企一策的原则,逐步在全区国有企业实施国有资本授权经营。 6. 镇街自来水厂整体打包转让。为整合资源、提高管理水平、提升饮用水质量,将蒲元、大路、来凤、大兴、正兴、福禄、广普、健龙等8个镇街自来水厂整体打包转让给市水投集团,由水投集团在璧山组建乡镇供水公司,统一协调管理8个镇街自来水供应。实现城乡居民饮用水“同网同质同价”目标,保证饮水安全。 7. 推进机关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将龙腾保安公司、区教委管理的教兴商贸公司、区住房城乡建委管理的检测公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的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公司、区委宣传部管理的区电影公司、区城管局管理的美态环卫公司、区水利局管理的水资源开发公司、豪禹水电勘察设计公司纳入区国资中心集中统一监管,行业主管部门履行行业监管职责。 8. 推进国有企业公务用车改革。出台《重庆市璧山区区属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对24家区属国有企业132台各类车辆进行清理分类,核减19台公务用车,节支率达到8.9%。 (二)强化对国有企业的监督管理 1. 出台《重庆市璧山区区属国有企业监督管理办法》。对区属国有企业设立变更和撤销、治理结构、关系出资人权益的重大事项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务管理、人员及薪酬管理、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党风廉政建设、监督管理、责任追究、子企业和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特别规定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2. 出台《重庆市璧山区区属国有企业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对相关部门和企业管理国有资产的职责、产权管理、资产配置、资产使用、资产出租出借、资产处置、资产安全、资产统计等方面进行规范。 3. 出台《重庆市璧山区区属国有企业中层及以下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对区属国有企业中层管理人员、一般员工、辅助岗位人员、劳动关系、管理和监督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4. 出台《重庆市璧山区区属国有企业对外投资实施细则(试行)》。对区属国有企业投资监管体系建设及项目选择、投资事前管理、投资事中管理、投资事后管理、责任追究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5. 出台《璧山区区属国有企业担保管理暂行办法》。对区属国有企业担保条件、担保权限与范围、反担保、担保程序、担保管理、责任追究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6. 出台《重庆市璧山区区属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率分类管控工作方案》。强化区属国有企业加强资产负债率管控,确保资产负债率控制在预警线以内,确保资产保值增值,防范化解企业经营风险和债务风险。 7. 强化对国有企业的分类考核。针对区管国有企业(两山、绿岛、国隆、城投)、市场化营运企业(高新院公司)和二级企业,分别制定不同的考核办法,从经济指标、重点专项任务、企业内部管理、履行社会责任、党的建设等方面,按照分类管理、一企一策的原则,分别制定考核细则,提高考核的公平性、针对性,强化考核指挥棒的引领作用,促使企业合法、合规经营,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僵尸空壳企业关闭注销进程缓慢 合川长松公司由于还有13户安置房尚未过户短期不能注销;由镇街管理的璧东温泉、双茂开发、助民经济开发、青杠经济开发和来凤经济开发等5家公司由于重视程度不够、人手缺乏、债权债务清理困难等原因,关闭注销进程缓慢;迅达路桥公司由于银行债务尚未完结,需要和银行达成一致意见才能关闭注销。 (二)公益性资产剥离退出进展缓慢 区城投公司面向社会公开发行了23亿元的企业债券、黛山公司为社会投资项目使用国家专项建设基金提供担保13.5亿元左右。发行债券和担保都需要同等价值甚至更多的资产作为保证,不允许企业资产大幅度、迅速地下降。因此,目前只能先行剥离退出区城投公司和两山担保公司公益性房屋资产,其余公益性资产需要企业债券和专项建设基金全部清偿完毕(最长期限将到2036年)或者注入同等价值经营性资产进行置换才能剥离退出。 三、2020年工作思路和重点任务 (一)工作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国有企业改革作出的重要指示、在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四个扎实”要求和发挥“三个作用”以及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指示精神,以国企改革为抓手、以强化管理为手段、以国有资本保值增值为目标,持续推进国有企业市场化转型,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高企业经营和管理水平,提升国有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促进我区国有企业做大做强。 (二)重点任务 1. 完成璧山区国资国企“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根据市国资委统一安排部署,协调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委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坚持问题导向,以国有企业市场化转型为途径、以完善管理体制机制为手段、以国有资本保值增值为目标,深入研究国企改革发展的问题、导向及思路,完成我区国资国企“十四五”规划编制。 2. 完成国有企业改革重组任务。根据《璧山区深化国企国资改革实施方案》,完成区城投公司、龙腾保安公司、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公司、检测公司、水资源开发公司等5家公司的股权划转工作;完成绿岛建设公司的整体划转工作。清理处置迅达路桥公司资产、债权债务,完成迅达路桥公司关闭注销工作。 3. 配合做好新设立公司的组建工作。督促指导新设立的重庆两化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重庆璧山文化旅游产业有限公司、西部(重庆)科技创新小镇等公司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人员招录、薪酬标准制定等工作。 4. 抓好相关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开展《重庆市璧山区区属国有企业监督管理办法》《重庆市璧山区区属国有企业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重庆市璧山区区属国有企业中层及以下人员管理办法(试行)》《重庆市璧山区区属国有企业对外投资实施细则(试行)》《璧山区区属国有企业担保管理暂行办法》《重庆市璧山区区属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率分类管控工作方案》等6个管理制度的培训工作,收集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做好解疑释惑工作。同时,加大制度执行的监管力度,确保企业规范运行, 5. 推进机关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完成8家企业的移交工作。 6. 制定《璧山区国资中心授权放权清单》。明确企业、国资监管部门的监管边界,拟定权责清单,有序开展管理工作。 7. 启动三级国有企业关闭注销工作。《璧山区深化国企国资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区城投公司直接管理的重庆市璧山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市合川区长松房屋销售有限公司、重庆市璧山区方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重庆黛山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市璧山区黛山机关车辆服务有限公司等三级企业在2年内将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完毕后予以关闭注销。按照稳妥有序、一企一策的原则,逐步清理和处置三级企业遗留问题,确保在2年内关闭注销。 8. 继续抓好僵尸空壳企业关闭注销工作。加大协调力度,督促镇街和相关部门抓好僵尸空壳企业的人员安置、资产评估、债权债务处置等工作,力争僵尸空壳企业在2020年底前全部关闭注销。 9. 继续推进国有企业公务用车改革。根据市车改办批复方案,下达企业生产经营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机要通信车、应急保障车、公务用车的编制数量,对核减车辆进行集中拍卖,加装企业用车监督系统,加强对企业用车的监督管理,确保企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合法、合规用车。 10. 抓好公益性资产剥离退出工作。根据第71次政府常务会议精神,先期对区城投公司、两山担保公司的公益性房屋资产进行清理退出。区国资中心牵头,税务、不动产登记机关、原产权单位、区机关事务局、财政局等部门配合,严格按照不动产转移登记要求,办理勘界、测绘、落地、过户等手续,对需要评估入账的资产进行集中统一评估,对需要安全鉴定的资产进行集中统一鉴定,对需要处置的资产严格按相关规定公开处置,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 11. 持续抓好国有企业绩效考核评价工作。按照分类管理、一企一策的原则,继续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形成规范的相对固定的考核评价制度;建立独立的企业监事会成员绩效考评制度,企业监事会绩效考核不与企业经营业绩挂钩,确保监事会成员独立行使监事职权,防范企业经营风险。 12.抓好二级企业的审计监督工作。按照《璧山区深化国企国资改革实施方案》规定,区审计局负责一级企业的审计监督,区国资中心负责二级企业的审计监督。全面委托三方审计机构,实行国有企业、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审计监督全覆盖,滚动实施好轮审规划、任中审计、离任审计,将重大投资项目、重点专项资金以及热点难点问题纳入审计内容。强化审计问题整改的跟踪落实,形成监督工作闭环。 13. 持续抓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持续抓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全面推进国有企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督促企业修订完善公司章程,坚持“双向进入、交叉任职”“一肩挑”等领导体制,指导企业修订党组织、董事会、经理层工作规则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对标对表全国国企党建30项重点任务和全市国企党建35项重点任务,加强国企党建规范化建设。督促企业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好“主题党日”“先锋工程”“党员示范岗”创建等工作。突出国有企业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组织功能和职责定位。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效期至2021年8月22日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填表人: 袁艳  联系电话:18323011001  报送日期:2020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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