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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日期: 2020-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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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500227781580385J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19  年度)

单 位 名 称

重庆市璧山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定代表

巫廷建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重庆市璧山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宗旨和

业务范围

以区农业农村委名义执法,统一行使兽医兽药、生猪屠宰、种子、化肥、农药、农机、农产品质量、动物卫生、植物检疫、渔业等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

    

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莲花街47号

法定代表人

巫廷建

开办资金

1(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财政全额补助)

举办单位

重庆市璧山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99.3

320.6

网上名称

重庆市璧山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从业人数

34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严格按照《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一、围绕开展“三个”专项行动加强农业执法 1、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出动执法人员1182人次,检查门市(摊点)372个,检查生产企业7个、销售企业82个,检查产品1173个。2、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出动执法人员213人次,检查了农产品生产主体208个。对未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的两家生产企业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两份,均已及时整改。全年抽检农产品质量样品59个其中:蔬菜30个,水果11个,水产品8个,禽蛋6个,鸡肉2个,猪、牛肉各1个,检验结果全部合格。3、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出动执法人员836人次,检查农业投入品生产企业7家,农业投入品销售企业35个,农产品生产企业208家,超市8家次,大型农贸市场12场次。检查结果:未发现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二、做实日常检查,加强种植业执法 1、开展市场日常检查。对全区160余家种子、农药、肥料等农资经销商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两杂种子经营的备案及无证经营农药情况,纠正1起摆摊设点经营农药行为,全面检查2家肥料生产企业。办理经营假农药及农药标签不符合规定的案件各1件。2、开展农药生产企业专项检查。对全区150家农药经营单位的安全进行了全面检查,对农药的毒性、易燃易爆、存放容器、存放地点及数量等进行核查情况,并对农药经营单位人员进行农药安全知识等进行了宣传。3、开展农药质量抽检。配合市农药检定所,对农药生产企业和经营单位开展农药监督抽检,抽取农药样品6个。4、开展农资生产经营许可资格审查。配合法规科对重庆渝澳种子公司的生产经营许可进行了全面审查,并对5家农药经营单位进行了许可审查,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审核2个。针对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不规范的现象,配合农技中心对种苗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走访调查。三、强化监管,加强养殖业执法 1、加强农业投入品的监管。把执法检查中问题突出的市场、产品和企业纳入重点监测范围。一是加强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环节监管。二是加强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经营环节监管。三是整治规范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使用行为。2、加强生产企业安全检查。对重庆金福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市中亚动物药业有限公司等7家生产企业进行了安全生产检查,主要检查生产企业是否建立安全生产制度,措施,设施设备等内容。3、加强执法。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210人次,检查饲料生产企业4家,兽药生产企业3家,兽药饲料经营门市150个,抽样检测饲料12个,兽药23个,立案查处兽药违法案件1件,饲料1件。四、以“禁渔期”为重点,大力开展渔政执法和渔政管理工作 1、强化组织保障。成立以区农业农村委分管领导任组长的禁渔实施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农业执法大队,负责统筹推进全区禁渔期管理各项工作。制定禁渔实施方案和2019年天然水域禁渔管理划片分工责任制,建立禁渔河段义务巡护渔人员制度,落实了义务巡护员15人。2、加强对重点河段的执法检查。组织渔政执法人员和街镇农技中心相关人员对重点河段进行定期巡查。在禁渔期开展检查37次,出动检查车辆29辆次,检查人员321人次,基本实现“船入港、网入库、河中无渔船”的禁渔管理工作目标。加强璧南河城区游钓河段公园执法检查,完善执法人员轮流巡河值班制度,出动执法人员197人次,暂扣禁用钓具及其附属渔具13具。3、加大宣传,严厉打击电捕鱼行为。对非法捕捞行为,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共受理群众举报35起,收缴电子捕鱼器10套,没收违法捕捞渔获物数量15.7公斤,区公安局对电捕鱼和其他非法捕捞行为刑事立案9件,区农业农村委行政处罚1件,由公安机关立案查处。同时,采取座谈会、张贴通告、悬挂标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禁渔工作,共计张贴通告26张、发放禁渔资料1800份;悬挂标语15幅。4、加强渔业船舶安全管理。一是区农委成立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渔业船舶安全生产工作,与26名渔船船主签定了渔业船舶安全生产责任书;二是完成渔民安全责任保险工作,31渔民参保率达到100%;三是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出动渔政执法人员和相关人员156人次,检查渔业船舶87艘次,全年未出现安全事故的发生;四是召开渔民安全培训会3次,渔民专题座谈会3次,印发宣传资料4000余份。五是加强了重要天气、重要节假日渔业安全管理。六是强化应急值守,做好监测预警。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领导带班制度和重要情况报告制度,值班人员坚守岗位、尽职尽责、确保信息畅通。五、加强秸秆焚烧执法工作 1、制定了相关实施方案。先后制定了《重庆市璧山区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璧山区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秸秆焚烧专项执法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重庆市璧山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加强露天焚烧秸秆执法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璧山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璧山区秸秆禁烧考核办法><璧山区露天焚烧秸秆举报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并认真组织实施。2、建立了区级督察,镇、村、社三级巡查机制,全面推进禁烧工作。与各镇街签订《重庆市璧山区秸秆焚烧整治目标责任书》,并建立了巡查督查制度。成立了秸秆禁烧督查领导小组,组建秸秆禁烧督查工作组。开展区级督察共55次,出动人员171人次,镇街开展执法检查662次,出动人员1304人次,累计检查被执法对象5223个次。3、严格开展秸秆焚烧执法工作。区农委于2019年委托街镇开展露天秸秆焚烧执法,我队对秸秆焚烧执法进行检查和指导,并建立全区秸秆露天焚烧执法对象台账。加大秸秆禁烧宣传,开展秸秆焚烧专项巡查,加大执法力度。加强了镇街秸秆禁烧工作开展情况的巡查、督查,累计发现并扑灭火点195个,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7份,办理露天焚烧秸秆等农业废弃物案6件,共计罚款金额3500元。4、营造秸秆禁烧氛围。通过璧山电视台、璧山报和璧山信息中心宣传秸秆禁烧;通过召开村社干部会、社员大会大力宣传秸秆禁烧;采取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标语、竖立宣传牌等形式扩大宣传范围。共印发秸秆禁烧宣传册4.8万册,达到家喻户晓的效果,营造了秸秆禁烧的良好氛围。六、以服务“三农”和维护社会稳定为目的,积极做好农业生产纠纷的调解工作.一是充分发挥“12316”的作用,做好投诉举报受理工作。二是强化服务意识,积极调解农业生产纠纷。我队积极接待群众投诉,及时处理,对需到现场调查的投诉案件均立即组织并配合相关业务部门的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分析。耐心细致地给农民进行了解释,并对其农业生产进行了指导,控制和减少了生产损失,有效地解决了纠纷,维护了社会的稳定。今年,共接到投诉举报案件61件,其中涉及种子1件,涉及农药3件,肥料1件,兽药2件,饲料1件、渔政53件。七、以“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和“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为主题,努力营造农业行政执法的良好氛围 按照《重庆市璧山区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璧山区农业委员会2019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璧山区“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等形式,进行现场咨询培训6次,发放农业法律法规宣传资料9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800余人次;结合“质量安全保生产,放心农资送下乡宣传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周”活动进行宣传,先后到大兴、广普、河边、璧城、大路等镇街开展假劣农资识假辨假常识等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5万余份。强化了法律法规宣传培训,全年共举办了6期法律法规培训班,共700余人参加了学习,全年共发放宣传资料4.2万余份。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效期至2022年07月13日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填表人: 彭江燕  联系电话:15213150866  报送日期:2020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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