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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建施图验核环节的公告

公告

各相关单位:

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18〕43号)和重庆市规划局《关于贯彻落实<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的通知》(渝规发〔2018〕102号),经区政府研究同意,我局将于11月8日起取消建施图验核环节,在方案审查通过后即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取消建施图验核环节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附图为规划设计方案文本,是我局实施跟踪管理及竣工规划核实的依据,施工图阶段若附图内容发生改变,建设单位须申请重新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设单位在实施建设过程中,应积极配合我局对建筑工程的跟踪管理,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附图所确定的内容建设,不得擅自修改。确需修改的,应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依法批准后,方可修改。

按照“宽进、严管、重罚”的相关要求,我局将加大建设项目的跟踪管理力度,建设单位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放线单位对建筑工程实施放线、基础竣工、雨污管网竣工和工程竣工等四个环节的测量,并及时报送我局核实,上述四个环节的测量报告及核实情况将作为我局办理竣工规划核实的重要依据。

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局

2018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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