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璧山高新区璧泉组团以南至成渝城际铁路站前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E01-1/02、E01-2/02地块控规修改方案公示
编制原因:为满足璧山高新区尤其是站前片区城市发展需求,完善组团功能结构,构建完善的生活区,延续和改善重要交通绿化廊道景观、提升城市品质、突出美丽山水城市特色,拟对本次修改范围进行控规修改。
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
2、《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3、《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2016年修订);
4、《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8年);
5、《重庆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2017年修订)》;
6、《重庆市城乡规划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标准》(DB50/T543-2014);
7、《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
8、《重庆市工业用地规划导则》;
9、《重庆市工业园区及工业项目规划管理办法(2015)》;
10、《重庆市璧山县城市总体规划(2013年编制)》(2018年修改);
11、《璧山高新区璧泉组团以南至成渝城际铁路站前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2018)》。
编制单位:重庆市天逸城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修改内容:
1、将E01-1/02地块用地性质由一类工业用地(M1/W1)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R2),地块容积率调整为2.0,建筑密度调整为≤35%,建筑限高调整为≤60米,最小绿地率调整为≥30%;
2、在E01-1/02地块内增设菜店、社区卫生服务站、幼儿园等公共配套设施;
3、将E01-2/02地块划分为E01-2/03和E01-3/03两个地块,主要是将E01-1/02地块北侧的防护绿地等面积调整至E01-1/02地块东侧。
申请单位:璧山高新区管理委员会
公示单位: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公示地点:
1、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办公场所;
2、网站(http://www.bishan.gov.cn)。
公示时间:2020年6月11日——2020年7月10日
意见反馈:
1、若您需对该城乡规划方案发表意见,应在意见反馈期限届满前向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交书面意见,同时提供身份证明材料、联系方式,书面意见可当面提交也可通过邮寄方式提交。以邮寄方式提交的,请在信封正面注明“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提交时间以邮局收件邮戳载明的时间为准。
2、若您认为是该城乡规划方案的利害关系人,在提交书面意见时,还应提供该城乡规划方案直接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
3、意见反馈期限截止至公示期届满后5个工作日内(2020年7月13日——2020年7月17日)。规定期限内未反馈意见的,视为放弃权利。
通信地址:重庆市璧山区金剑路29附1号
联系人:赖先生 联系电话:41421536
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0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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