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璧山高新区璧泉组团以南至成渝城际铁路站前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2018)》E16-1/03地块修改方案公示
编制原因:为推动璧山高新区璧泉组团以南至成渝城际铁路站前片区城市发展需求,确保落实高新区内中小型工业项目的用地需求,拟对璧泉组团站前片区E16-1/03地块范围内控规进行修改。
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
2、《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3、《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2016年修订);
4、《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8年);
5、《重庆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2017年修订)》;
6、《重庆市城乡规划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标准》(DB50/T543-2014);
7、《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
8、《重庆市工业用地规划导则》;
9、《重庆市工业园区及工业项目规划管理办法(2015)》;
10、《重庆市璧山县城市总体规划(2013年编制)》(2018年修改);
11、《璧山高新区璧泉组团以南至成渝城际铁路站前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2018)》。
编制单位:重庆永能土地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修改内容:
1、本次修改设计E16-1/03一个地块,用地面积33.53公顷,规划拆分为E16-1/04、E16-2/04两个地块;
2、E16-1/04用地面积为10.87公顷,用地性质为M1,规划指标为:1.0≤容积率≤2.0,建筑密度≥45%,15%≤绿地率≤20%,修改范围内一类工业用地建筑高度和绿地率按照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需求进行给定;
3、E16-2/04用地面积为22.66公顷,用地性质为M1,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高度等指标与拆分前保持不变。
3、申请单位:璧山高新区管理委员会
公示单位: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公示地点:
1、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办公场所;
2、网站(http://www.bishan.gov.cn)。
公示时间:2020年6月1日——2020年6月30日
意见反馈:
1、若您需对该城乡规划方案发表意见,应在意见反馈期限届满前向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交书面意见,同时提供身份证明材料、联系方式,书面意见可当面提交也可通过邮寄方式提交。以邮寄方式提交的,请在信封正面注明“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提交时间以邮局收件邮戳载明的时间为准。
2、若您认为是该城乡规划方案的利害关系人,在提交书面意见时,还应提供该城乡规划方案直接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
3、意见反馈期限截止至公示期届满后5个工作日内(2020年7月 1日——2020年7月 7日)。规定期限内未反馈意见的,视为放弃权利。
通信地址:重庆市璧山区金剑路29附1号
联系人:赖先生 联系电话:41421536
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0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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