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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璧山工业园璧城组团C28分区地块控规修改》修改方案公示

编制原因:为推动璧山高新区璧城组团发展,高新区中部产业片区的现状凤凰小学规模未能满足该区域需求,拟对璧城组团C28-2/01、C28-3/02地块进行修改。

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

2、《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3、《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2016年修订);

4、《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8年);

5、《重庆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2017年修订)》;

6、《重庆市城乡规划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标准》(DB50/T543-2014);

7、《重庆市璧山县城市总体规划(2013年编制)》(2018年修改);

8、《重庆璧山工业园璧城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

9、《重庆璧山工业园壁城组团C28-1/01、C29-1/01等地块控规局部修改》

10、《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管理工作的通知》( 璧山府发(2016)21号)

编制单位:重庆迪赛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修改内容:本次修改将C28-3/02地块用地性质由二类居住用地(R2)调整为中小学用地(A33)后与东侧C28-2/01地块整合形成C28-2/02大地块,整合后地块面积为4.03h㎡,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限高按照学校具体建筑设计方案执行。

申请单位:璧山高新区管理委员会

公示单位: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公示地点:

1、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办公场所;

2、网站(http://www.bishan.gov.cn)。

3、拟修改地块现场。

公示时间:2020年9月15日-2020年10月14日

意见反馈:

1、若您需对该城乡规划方案发表意见,应在意见反馈期限届满前向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交书面意见,同时提供身份证明材料、联系方式,书面意见可当面提交也可通过邮寄方式提交。以邮寄方式提交的,请在信封正面注明“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提交时间以邮局收件邮戳载明的时间为准。

2、若您认为是该城乡规划方案的利害关系人,在提交书面意见时,还应提供该城乡规划方案直接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

3、意见反馈期限截止至公示期届满后5个工作日内(2020年10月15日——2020年10月21日)。规定期限内未反馈意见的,视为放弃权利。

通信地址:重庆市璧山区金剑路29附1号    联系电话:41421536      


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0年9月15日

附件下载:

修改前.jpg
修改后.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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