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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璧山御湖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2019)》 007-05/01、007-07/02、007-29/02、007-38/02地块修改方案公示

编制原因:为适应璧山御湖新区打造集高档住宅、酒店、特色文化娱乐为一体的高端中央休闲生活区的发展需求,解决局部地块进深过长和临街面过窄等问题,对本次修改范围进行控规修改。

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

2、《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3、《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标准》(2018年);

4、《交通工程手册》(1998年5月);

5、《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

6、《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

7、《道路通行能力手册》,美国交通研究委员会;

8、《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2016修订);

9、《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8);

10、《重庆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2017修订);

11、《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等规划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府〔2008〕118号);

12、《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管理工作的通知》(璧山府发〔2016〕21号);

13、《璧山御湖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2019)》;

14、其他相关资料。

编制单位:林同棪国际工程咨询(中国)有限公司

规划内容:1、新增一条支路,长度约445米,宽度9米,尽端设置12m*12m回车场。2、地块拆分及合并:007-07/02地块拆分为007-07/03、007-43/03地块;007-29/02地块拆分007-29/03、007-38/03地块;07-05/01地块和007-38/02地块合并为07-05/02地块,07-05/02地块的控制指标不变。

公示单位: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公示地点:1、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办公场所

2、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www.bishan.gov.cn)

公示时间:2020年9月1日-2020年9月7日

意见反馈:1、若您需对该城乡规划发表意见,应在意见反馈期限届满前向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交书面意见,同时提供身份证明材料、联系方式,书面意见可当面提交也可通过邮寄方式提交,以邮寄方式提交的,请在信封正面注明“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提交时间以邮局收件邮戳载明的时间为准。2、若您是该城乡规划方案的利害关系人,在提交书面意见时,还应提供该城乡规划方案直接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3、意见反馈期限截止至公示期届满后5个工作日内(2020年9月8日-2020年9月14日),规定期限内未反馈意见的,视为放弃权利。

通信地址:重庆市璧山区金剑路29附1号       

联系电话:41421536


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0年9月1日

附件下载:

修改前土地利用规划图及指标.jpg
修改后土地利用规划图及指标.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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