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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璧山县旧城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A25-1/01、A25-2/01地块控规修改方案公示

编制原因:为满足城市发展需求,完善城市功能、优化空间布局、提升城市品质和居民生活环境质量,完善城市设施建设,拟对本次修改范围进行控规修改。

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3.《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4.《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5.《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2016年修订)

6.《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8

7.《重庆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2017年修订)

8.《重庆市城乡规划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标准》(DB50/T543-2014)

9.《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的通知》(渝府办发(2015)157号)

10.《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全市商业商务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

11.《重庆市规划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住宅占比及指标平衡管理的通知》(渝规发〔2016〕102号)

12.《关于促进全市商业商务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渝府办发〔2017〕42号)

13.《重庆市璧山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完善房地产项目用地配套政策的通知》(璧国土房管发(2016)65号)

14.《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管理工作的通知》(璧山府发(2016)21号)

15.《璧山区城市总体规划(2013-2020年)》(2018年局部修改)

16.《璧山县旧城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17.本次调整范围内其他相关资料

编制单位:重庆市建筑科学研究院 

规划内容:1、优化布局,A25-1/01地块和A25-2/01地块合并为A25-1/02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配套设施有文化活动中心和体育活动场地,保持已建成瀚恩公园(1万平方米)现状不变,现状公园外侧不得修建围墙、栅栏等隔离设施,且保持24小时对外开放。2、地块建设时,应征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意见,与现状工业项目间应按环保要求留足相关防护距离。地块内部工厂拆迁前,须为其预留对外交通通道。

公示单位: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公示地点:1、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办公场所;2、网站(http://www.bishan.gov.cn);3、规划地块所在地现场;

公示时间:2020年8月14日——2020年9月12日

意见反馈:1、若您需对该城乡规划方案发表意见,应在意见反馈期限届满前向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交书面意见,同时提供身份证明材料、联系方式,书面意见可当面提交也可通过邮寄方式提交。以邮寄方式提交的,请在信封正面注明“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提交时间以邮局收件邮戳载明的时间为准。

2、若您认为是该城乡规划方案的利害关系人,在提交书面意见时,还应提供该城乡规划方案直接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

3、意见反馈期限截止至公示期届满后5个工作日内(2020年9月14日——2020年9月18日)。规定期限内未反馈意见的,视为放弃权利。

通信地址:重庆市璧山区金剑路29附1号          

联系电话:41421536


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0年8月14日

附件下载:

附件 修改前后土地利用对比图.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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