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原因:为适应璧山区新的发展需求,充分发掘和利用璧山区花卉苗木产业资源,统筹安排西部(重庆)花卉苗木市场的建设发展,为该片区开发建设提供法律依据,受重庆璧山现代服务业发展区管理委员会委托,特编制《西部(重庆)花卉苗木市场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
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
3、《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2017);
4、《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2011);
5、《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8);
6、《重庆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2017修订);
7、《重庆市璧山县城市总体规划(2013年编制)》(2018年局部修改);
8、《重庆市璧山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9、《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10、《重庆市城乡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标准》(DB50/T 543-2014);
11、《长江经济带战略环境评价重庆市璧山区“三线一单”图集》(2019);
12、《重庆市璧山县来凤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13、《璧山区金剑山旅游休闲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
14、《重庆市璧山区西部(重庆)花卉苗木市场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15、国家、重庆市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技术标准等;
16、其他相关规划及文件。
编制单位:重庆大学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编制内容:
1、用地布局:规划研究范围总用地面积为145.49公顷,控规范围用地面积为50.11公顷。控规范围内城市建设用地面积为49.80公顷,非建设用地面积为0.31公顷。城市建设用地中,居住用地5.29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3.10公顷,商业服务设施用地18.93公顷,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10.13公顷,绿地与广场用12.35公顷。
2、其他内容:一是优化公共服务设施布局,与来凤街道统筹考虑,合理布局各项公共服务设施;二是完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建立三横四纵的方格式道路网;三是加强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四是利用公共开敞空间构建一轴两带的景观结构。
申请单位:重庆璧山现代服务业发展区管理委员会
公示单位: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公示地点:
1、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办公场所;
2、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bishan.gov.cn/)
公示时间:2020年7月28日—2020年8月26日
意见反馈:
1、若您需对该城乡规划方案发表意见,应在意见反馈期限届满前向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交书面意见,同时提供身份证明材料、联系方式,书面意见可当面提交也可通过邮寄方式提交。以邮寄方式提交的,请在信封正面注明“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提交时间以邮局收件邮戳载明的时间为准。
2、若您认为是该城乡规划方案的利害关系人,在提交书面意见时,还应提供该城乡规划方案直接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
3、意见反馈期限截止至公示期届满后5个工作日内(2020年8月27日—2020年9月2日)。规定期限内未反馈意见的,视为放弃权利。
通信地址:重庆市璧山区金剑路29附1号 联系电话:41421536
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0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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