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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璧山区枫香湖儿童公园以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2020)》方案公示

修编目的:2018年《枫香湖儿童公园以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完成编制,为衔接《重庆市璧山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将控规范围与黛山水库之间的有条件建设区纳入规划管理,因此在原控规基础上增加控规研究面积,特编制《璧山区枫香湖儿童公园以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以下简称本规划)。

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版)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     

3、《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2011年,住建部令第7号)

4、《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5、《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标准》(GB/T51328-2018)

6、《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2018年版 GB 50180-2018)

7、《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2017年)

8、《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8年)》

9、《重庆市城乡规划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标准》(DB50T 543-2014)

10、《重庆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2017年修订试行)》

11、《重庆市璧山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12、《重庆市璧山区城市总体规划》(2018年局部修改)

13、《重庆绿岛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2016年)

14、《枫香湖儿童公园以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8年编制)

编制单位:匡邑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上海)有限公司

编制范围:规划区位于现代服务业发展区南侧,北至枫香湖儿童公园,南临黛山水库,东至黛山大道,西接重壁山大道。规划总面积约为112.73公顷。

修编内容:

1、衔接土地利用规划划定规划范围,包含原《枫香湖儿童公园以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复面积95.2公顷和控规研究面积17.53公顷,划定研究范围内的地块边界并确定指标;

2、根据最新道路施工图对地块边界进行修正;

3、更新控规地块编号及版本号;

申请单位:重庆璧山现代服务业发展区管理委员会

公示单位: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公示地点:

1、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办公场所

2、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www.bishan.gov.cn)

公示时间:2020年11月23日-2020年12月22日

意见反馈:

1、若您需对该城乡规划发表意见,应在意见反馈期限届满前向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交书面意见,同时提供身份证明材料、联系方式,书面意见可当面提交也可通过邮寄方式提交,以邮寄方式提交的,请在信封正面注明“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提交时间以邮局收件邮戳载明的时间为准。

2、若您是该城乡规划方案的利害关系人,在提交书面意见时,还应提供该城乡规划方案直接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

3、意见反馈期限截止至公示期届满后5个工作日内(2020年12月23日-2020年12月29日),规定期限内未反馈意见的,视为放弃权利。

通信地址:重庆市璧山区金剑路29附1号

联系人:赖先生       联系电话:41421536

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0年11月23日

附件下载:

土地利用规划图修改前.jpg
土地利用规划图修改后.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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