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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璧山御湖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2019)》007-02/02、007-05/01地块控规修改方案公示

编制原因:随着城镇建设的不断推进,城市功能不断完善,在城市如火如荼建设过程中,原控规已不能完全符合城市发展的实际情况,需要针对城市新的发展实际作相应调整,在不违反相应规范的前提下,进一步科学合理地控制地块,以保证城市的科学合理地建设。为推进御湖片区部分地块的建设,需对《璧山御湖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2019)》007-02/02、007-05/01地块进行修改,调整地块用地性质及地块边界,以满足近期实际建设的需求。

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3、《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4、《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5、《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2016修订);

6、《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8);

7、《重庆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2017修订);

8、《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等规划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府〔2008〕118号);

9、《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管理工作的通知》(璧山府发〔2016〕21号);

10、《璧山御湖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2019)》;

11、《璧山御湖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2019)》007-05/01、007-07/02、007-29/02、007-38/02地块修改;

12、其他相关资料。

编制单位:林同棪国际工程咨询(中国)有限公司

规划内容:1、地块边界线修改,007-05/01地块边界根据新增市政道路调整情况走向作相应调整;007-02/02地块根据建设项目(朗廷·康得思酒店)的用地红线自然切分为两个独立地块。2、地块编号版本更新,将原控规007-05/01、007-02/02地块编号更新为007-02/03、007-05/03、007-44/03。3、地块用地性质修改,将原控规规007-02/02南侧部分范围(即007-02/03)、007-05/01地块由旅馆用地(B14)调整为商业用地(B1);将原控规规007-02/02北侧部分范围(即007-44/03)维持现状旅馆用地(B14);原控规007-05/01、007-02/02地块的其他控规指标、配套设施均无变化。

公示单位: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公示地点:1、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办公场所;2、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www.bishan.gov.cn)

公示时间:2020年10月27日-2020年11月2日

意见反馈:1、若您需对该城乡规划发表意见,应在意见反馈期限届满前向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交书面意见,同时提供身份证明材料、联系方式,书面意见可当面提交也可通过邮寄方式提交,以邮寄方式提交的,请在信封正面注明“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提交时间以邮局收件邮戳载明的时间为准。2、若您是该城乡规划方案的利害关系人,在提交书面意见时,还应提供该城乡规划方案直接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3、意见反馈期限截止至公示期届满后5个工作日内(2020年11月3日-2020年11月9日),规定期限内未反馈意见的,视为放弃权利。

通信地址:重庆市璧山区金剑路29附1号       

联系电话:41421536


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0年10月27日

附件下载:

附件1 修改前土地利用规划图.jpg
附件2 修改后土地利用规划图.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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