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7552029565X/2021-00052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 |
[ 发布机构 ] | 璧山区经济信息委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1-09-02 | [ 发布日期 ] | 2021-09-02 |
重庆市璧山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拟同意重庆鑫建商贸有限公司取得璧山区民用醇基液体燃料分装站、璧山区祥红液化气经营部等取得零售供应站建设资格的公示
根据市经济信息委《关于印发重庆市民用醇基液体燃料行业安全发展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渝经信油气〔2021〕6号)、区经济信息委《关于印发重庆市璧山区醇基液体燃料经营行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璧山经信发〔2021〕26号)文件以及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按照《璧山区民用醇基液体燃料分装站、零售供应站资格评选办法》要求,2021年9月1日,我委联合区发展改革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交通局、区公安局、区消防救援支队负责人对3家(重庆鑫建商贸有限公司、重庆市璧山区宏图燃气有限公司、重庆市璧山区永利石油液化气有限公司)申报璧山区民用醇基液体燃料分装站资格企业和8家(璧山区祥红液化气经营部、璧山区黄正平液化气经部、璧山区青杠宏图燃气经营部、璧山区印康液化气经营部、璧山区三合镇液化气经营部、重庆富东气体有限公司、璧山区唐义氧气经营部、重庆市璧山区伍卢气体有限公司)申报璧山区民用醇基液体燃料零售供应站资格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市行业专家组对符合资料初审的单位进行打分,并提出专家意见;各参会部门负责人对根据专家打分结果,按照得分高低排名,并结合本单位职能职责对候选单位进行排序,最终确定重庆鑫建商贸有限公司取得璧山区分装站,璧山区祥红液化气经营部和璧山区黄正平液化气经营部取得璧中区域、璧山区印康液化气经营部取得璧北区域、璧山区三合镇液化气销售经营部取得璧南区域建设资格。现予以公示。
如有异议,请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反馈至区经济信息委安全监察和能源科(电话:41414847)。书面意见请写明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并提供证明材料以及意见提出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