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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对所属公司和基层供销社的农业生产资料、再生资源、烟花爆竹、日用消费品、农副产品等经营业务的指导管理,指导推进全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依法运营本级社社有资产,维护社有资产的完整性,实现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处理好全区供销社系统的历史遗留问题,确保全区供销社系统的安全稳定。

(二)部门构成

部门本级内设机构4个,机构规范简称为:办公室、监事会办公室、资产管理科、业务发展与合作指导科。

纳入本部门2026年度预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重庆市璧山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本级)1个单位。无下级单位,单位本级和部门预算一致。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1070.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70.9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事业收入资金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资金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资金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资金0万元,其他收入资金0万元;收入比2025年减少37.07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减少37.0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1070.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6.2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2.74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25.66万元,农林水支出418.0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30.3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7.92万元;支出比2025年减少37.07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33.78万元,项目支出减少70.85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70.9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70.97万元,比2025年减少37.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8.1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比2025年增加33.7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6年增加1名职工等,人员经费支出增加25.13万元,公用经费支出增加8.65万元;项目支出552.78万元,比2025年减少70.85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农村“三社”融合发展资金等项目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2026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保持一致。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2026年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保持一致。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0.8万元,比2025年减少0.2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情况;公务接待费0.8万元,比2025年减少0.2 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公务接待预算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没有公务车;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没有购买公务车。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72.99万元,比2025年增加8.65万元,主要原因为增加1名职工;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

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26.46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8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25.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126.46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8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125.66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6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52.78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业务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业务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

(五)委托业务费使用情况。委托业务费使用情况。2025年财拨委托业务费金额616.49万元,主要用于废弃农膜回收利用和“三位一体”改革资金等项目支出。2026年预算委托业务费543.66万元,比2025年减少72.83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三位一体”改革资金等项目支出。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单位根据以前年度预算安排、项目需求等情况合理预计。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教育收费收入):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单位根据教育收费标准、学生人数等合理预计。

(三)事业收入(不含教育收费):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单位根据本年度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计划,结合上年度收入等情况进行预计。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补助收入。单位结合上年度上级补助收入等情况进行预计。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级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级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等)。单位结合上年度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情况商附属单位进行预计。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单位应当根据本年度事业单位经营活动计划,结合上年度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规模、经营状况和市场行情等因素进行预计。

(七)其他收入:指债务收入、投资收益等收入,单位根据情况合理预计,全部编入预算。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其他说明事项

部门预算公开表中附表之间、表间内部存在一定数据差异,系四舍五入导致。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  张志学,电话:023-41433447


附表:重庆市璧山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套表


附件下载:

1-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套表(区供销社).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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