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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7009344547D/2018-1465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璧山区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18-12-11 [ 发布日期 ] 2018-12-11

重庆市璧山区2018年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18年区本级政财政预算调整情况报告如下:

一、区本级财政预算调整事由

今年,由于经济持续下行态势和国务院多项减税政策全面实施减收影响正在显现,加之非税收入受上年一次性因素影响和市委市政府考核提高税收占比的要求,致使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较年初预算大幅减少;政府性基金收入,受房地产土地出让大幅度增加。同时,转贷地方政府债券增加和我区将全面清理年初已预算的执行项目,努力压缩追减今年不能实现支出的项目预算。因此,需相应调整经区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批准的区本级财政预算。

(一)调减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

从1-10月执行情况看,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差序时进度4.4个百分点。其主要原因是:经济持续下行态势和多项减税政策影响,财政收入减收正在显现,加之受上年一次性因素影响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大幅度下降和市委市政府考核提高税收占比的要求。因此,经分析预测,全年拟调减工商税1.52亿元,调增耕地占用税和契税1.71亿元,调减非税收入8.46亿元。同时,相应调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了缩小减收影响,拟从政府性基金收入中调入9亿元到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

(二)调整城市建设配套费列报方式。

为进一步规范预算管理,提高财政收入质量,按照《财政部关于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4年第80号)和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规定,我区从2018年6月1日起将城市建设配套费收支从一般公共预算调整至政府性基金预算中列报。根据2018年年初征收计划及目前执行情况测算,调整后预计全年将减少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0.17亿元,增加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0.17亿元。

(三)调增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的重大战略部署,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三区一美”行动计划,保障重点项目支出,结合区级土地市场需求和土地供给计划,拟调增2018年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8.81亿元,相应增加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同时,拟调出9亿元到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土地收入中计提的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和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按年底土地出让后收支情况据实计提并反映。

(四)新增政府债务。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18年分地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财预〔2018〕59号)。经市政府批准,核定我区2018年新增政府债务额度7亿元(渝财债〔2018〕60号),其中一般债务3亿元、专项债务4亿元。主要用于支持轨道、公路、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创新产业园、消防指挥中心综合消防站建设项目等区本级重点项目建设。(已在6月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通过)

二、区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一)一般公共预算

区本级收入预算合计调整为83.53亿元,较年初调增9.13亿元。其中:区本级体制收入预算调整为45.49亿元,较年初调减8.27亿元(其中:工商税调减1.52亿元,耕地占用税和契税调增1.71亿元,非税收入调减8.46亿元);上级补助收入调整为21.43亿元,比年初提前下达数和预计数调增5.11亿元;债券转贷收入调整为3亿元,较年初调增3亿元(已在6月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通过);街镇上解调整为2.57亿元,较年初调增0.29亿元;政府性基金调入调整为9.10亿元,较年初调增9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整为0.08亿元;较年初调增0.08亿元,系将上年报决算时建立的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所致;上年结余调整为1.85亿元,较年初调减0.08亿元,主要是在上报2017年决算时将收回结转结余资金建立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84万元和诉讼费决算上解减少91万元,共同影响上年结余比报人代会数减少793万元。

区本级支出预算合计调整为83.53亿元,较年初调增9.13亿元。其中:区本级支出预算调整为77.22亿元,调增支出7.52亿元,主要是上级补助收入增加和当年收入减少调减当年不能实现支出的项目预算所致。转移性支出预算调整为6.31亿元,较年初调增1.61亿元,主要是区对镇街补助增加1.45亿元,上解市级支出增加0.16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区本级收入预算合计调整为96.15亿元,较年初调增27.21亿元。其中:区本级收入预算调整为85.25亿元,较年初调增18.98亿元;转移性收入调整为4.33亿元,较年初调增4.23亿元,主要是上级补助收入比年初提前下达数增加;专项债务收入调整为4亿元,较年初调增4亿元(已在6月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通过)。

区本级支出预算合计调整为96.15亿元,较年初调增27.21亿元。其中:区本级支出预算调整为83.69亿元,较年初调增16.86亿元,主要是收入增加和上级补助收入增加调增;转移性支出预算调整为12.46亿元,较年初调增10.35亿元,主要是专项上解支出调增0.72亿元;转移补助街镇支出调增0.63亿元;调出资金调增9亿元。

三、街道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一)一般公共预算

全区各街道收入预算合计调整为7.77亿元,较年初调增1.24亿元。其中:街道体制收入预算调整为5.04亿元,较年初调增0.52亿元;上级补助收入调整为1.77亿元,较年初调增0.72亿元。

全区各街道支出预算合计调整为7.77亿元,较年初调增1.24亿元。其中:街道支出预算调整为4.85亿元,较年初调增支出0.33亿元;体制及专项上解支出调整为2.25亿元,较年初调增0.24亿元,主要是一次性专项上解增加;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整为0.67亿元,较年初调增0.67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区各街道收入预算合计调整为0.80亿元,较年初调增0.53亿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调整为0.53亿元,较年初调增0.53亿元。

全区各街道支出预算合计调整为0.80亿元,较年初调增0.53亿元。

四、全区汇总预算变动情况

根据上述事项,拟相应调整已向经区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报告的全区汇总预算。

(一)一般公共预算

全区收入预算合计调整为87.91亿元,较年初调增9.45亿元。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为51.01亿元,调减收入7.66亿元,比上年下降8.7%,占地方财政收入37.4%。其中:税收收入调增0.78亿元(工商税调减1.17亿元,耕地占用税和契税调增1.95亿元),比上年增长11.8%,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1.3%;非税收入调减8.44亿元,同口径比上年下降29.3%,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8.7%。;上级补助收入调整为21.43亿元,较年初调增5.11亿元;债券转贷收入调整为3亿元,较年初调增3亿元;政府性基金调入调整为9.10亿元,较年初调增9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整为0.30亿元;较年初调增0.08亿元;上年结余调整为3.07亿元,较年初调减0.08亿元。

全区支出预算合计调整为87.91亿元,较年初调增9.45亿元。其中:区级支出预算调整为85.32亿元,调增支出8.62亿元(含经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的新增专项债券安排的支出3亿元);上解支出调整为1.93亿元,较年初调增0.16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整为0.67亿元,较年初调增0.67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区收入预算合计调整为96.61亿元,较年初调增27.21亿元。其中: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调整为85.25亿元,调增收入18.98亿元;转移性收入调整为4.33亿元,较年初调增4.23亿元;专项债券转贷收入调整为4亿元,较年初调增4亿元。

全区支出预算合计调整96.61亿元,较年初调增27.21亿元。其中:区级支出预算调整为84.78亿元,较年初调增支出17.49亿元(含经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的新增专项债券安排的支出4亿元);专项上解支出调整为2.73亿元,较年初调增0.72亿元;调出资金调整为9.10亿元,较年初调增9亿元。

需要说明的是,全区预算变动情况为区级代编,各镇财政预算将根据具体的调整情况,向同级人大报告预算调整情况。

以上报告连同方案,请予审议。

重庆市璧山区2018年区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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