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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2023年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报告

一、预算调整事由

今年以来,我区紧紧围绕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批准的2023年财政预算,积极组织收入、合理保障支出,在执行中,受去年大规模留抵退税和今年增值税回流政策影响,全区税收呈恢复性增长态势,但仍未达到疫情前的2019年同期(25.25亿元)水平。同时,土地市场低迷,政府性基金收入持续下降,对我区地方级财政收入影响较大。同时,因年度执行中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中央及市级转移支付金额变化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调整等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六十七条规定,需对政府预算收支规模进行相应调整。

二、预算调整事项

(一)新增地方政府债务数额

1. 新增政府债券分配。今年,市财政局共下达我区新增债券31.23亿元(一般债券1.91亿元、专项债券29.32亿元),以上政府债券已全部分配完毕,其中:一般债券安排城北小学扩建工程0.05亿元,东林智慧学校建设1.48亿元,人行过街设施建设0.08亿元,缙云山生态环山道路0.3亿元。专项债券安排两山丽苑定向经济适用房二期工程0.7亿元,大成广场片区城市更新项目1亿元,农业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基地项目2亿元,老旧小区整治提升项目0.42亿元,职业教育中心新校区建设项目4亿元,必安网信息化建设项目0.23亿元,林业生态修复整治提升项目0.4亿元,西部(重庆)科学城专业市场集群基础设施建设项目0.4亿元,璧城街道老旧小区改造项目0.68亿元,科技创新小镇产业园区2亿元,中医院一期建设3亿元,城乡冷链物流项目一期0.8亿元,璧山高新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建设4.928亿元,璧山棕树片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建设0.615亿元,璧山双龙片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建设0.37亿元,璧山璧南河以东片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建设0.777亿元,重庆中新绿岛股权投资基金合作企业(有限合伙)项目7亿元。

2. 政府再融资债券。今年,市财政局共下达我区再融资债券8.319亿元(一般债券3.199亿元、专项债券5.12亿元),较年初预算增加0.299亿元,新增部分主要用于清偿之前已录入监测系统的政府拖欠企业账款。

(二)增加或减少的预算总支出

1. 一般公共预算区本级收入调整为46.28亿元,较年初预算减少0.85亿元;街道本级收入调整为6.11亿元,较年初预算增加0.84亿元。

2. 政府性基金预算区本级收入调整为59.44亿元,较年初预算减少15.56亿元,其中:土地出让收入较年初减少14.83亿元、配套费收入较年初减收0.73亿元;街道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区本级收入调整为1.93亿元,较年初预算增加1.43亿元,加上年结转0.23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合计2.16亿元。

(三)上下级结算事项金额调整

1. 上级补助收入增加。截至1115日,上级对我区转移支付补助收入由年初预算17.84亿元(一般公共预算17.53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31亿元)调整为28.52亿元(一般公共预算27.86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66亿元),预算执行中增加10.68亿元,预算总支出相应增加10.68亿元。

2. 上解上级支出减少。政府性基金预算由年初预算3.98亿元调整为3.36亿元,调减0.62亿元。主要是土地出让收入减少后铁路建设专项资金上解金额相应减少。

3. 下级上解支出增加。街镇上解支出一般公共预算由年初预算3.25亿元调整为4.93亿元,调增1.68亿元主要是街道新增的专项上解事项1.68亿元。

4. 补助下级支出增加。区本级补助镇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由年初预算5.18亿元调整为5.41亿元,调增0.23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由年初预算0亿元调整为0.51亿元,调增0.51亿元。

(四)调入资金变化情况

为缓解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压力,增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用于民生支出的规模,拟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2.16亿元全部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同时为弥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缺口,拟将政府性基金预算年初调入一般公共预算5亿元调整为不调入。

根据以上事项,拟相应调整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三、预算调整方案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1. 区本级收入预算总计调整为94.53亿元,调增9.8亿元。其中:本级收入预算调整为46.28亿元,调减0.85亿元;上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调整为27.86亿元,调增10.33亿元;地方政府债务收入调整为5.11亿元,调增2.21亿元;镇街上解调整为4.93亿元,调增1.68亿元;调入资金调整为2.16亿元,调减3.57亿元。

2. 街道收入预算总计调整为10.33亿元,调增0.91亿元。其中:本级收入预算调整为6.11亿元,调增0.84亿元;上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调整为2.32亿元,调增0.07亿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1. 区本级支出预算总计调整为94.53亿元,调增9.8亿元。其中:本级支出预算调整为82.57亿元,调增9.27亿元;补助下级支出调整为5.41亿元,调增0.23亿元;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调整为3.2亿元,调增0.3亿元。

2. 街道支出预算总计调整为10.33亿元,调增0.91亿元。其中:本级支出预算调整为5.9亿元,调减0.77亿元;上解上级支出调整为4.43亿元,调增1.68亿元。

(三)政府性基金收入

1. 区本级收入预算总计调整为99.61亿元,调增14.11亿元。其中:本级收入预算调整为59.44亿元,调减15.56亿元;上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调整为0.66亿元,调增0.35亿元;地方政府债务收入调整为34.44亿元,调增29.32亿元。

2. 街道收入预算总计调整为1.46亿元,调增0.49亿元。其中:上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调整为0.49亿元,调增0.49亿元。

(四)政府性基金支出

1. 区本级支出预算总计调整为99.61亿元,调增14.11亿元。其中:本级支出预算调整为90.62亿元,调增19.22亿元;上解上级支出调整为3.36亿元,调减0.62亿元;补助下级支出调整为0.51亿元,调增0.51亿元;调出资金调整为0亿元,调减5亿元。

2. 街道支出预算总计调整为1.46亿元,调增0.49亿元。其中:本级支出预算调整为1.46亿元,调增0.49亿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调整为2.16亿元,调增1.43亿元。其中:本级收入预算调整为1.93亿元,调增1.43亿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计调整为2.16亿元,调增1.43亿元。其中:本级支出0亿元,调出资金从0.73亿元调整为2.16亿元。

《重庆市璧山区2023年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连同以上报告,请一并审议。

附件:重庆市璧山区2023年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附件下载:

重庆市璧山区2023年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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