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委政法委员会(区综治办、区防邪办)设内设机构5个,其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委的部署,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行动。
(二)组织、指导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掌握和分析社会稳定情况,协调处理突发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
(三)支持和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协调指导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督促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指导、协调、推动政法部门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
(四)研究制定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协调、指导、监督各镇街、各部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措施,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新,营造安定的社会环境。
(五)检查政法部门公正廉洁执法的情况,指导政法部门研究制定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的具体办法。
(六)研究制定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方案、措施和办法,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及时、准确、稳妥的查处邪教组织的有关案件。统筹协调做好本地区国家安全及人民防线工作。
(七)协助党委及其组织部门管理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研究加强本地区政法队伍建设的具体措施。
(八)组织、推动政法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协助纪检监察部门查办违纪违法案件。
(九)组织、指导策划政法、综治维稳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研判政法维稳舆情信息。
(十)及时向党委报告政法工作重大情况,完成党委和上级政法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区委政法委预算419.95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公共财政拨款按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6.28万元(其中行政运行支出192.17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04.11万元),其他公共安全支出2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0.9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8.9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85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34.3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2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4.3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0万元。
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委政法委员会
2017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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