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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环境保护局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重庆市璧山区环境保护局的基本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及重庆市关于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及环境标准;组织拟订和监督实施重点区域、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组织对本区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等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监督管理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及资源开发项目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生态环境质量调查,进行生态环境质量分析和评估,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协调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环境污染治理单位资格的审查;负责本辖区内市政府确定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依法办理区府批准立项的符合我区审批权限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有关手续;组织拟订和实施环境保护督查制度,组织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监督检查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2017年我局有未独立核算下属事业单位两个,分别是重庆市璧山区环境行政执法支队和重庆市璧山区生态环境监测站。

二、预算数据说明

2017年是加快推进全区生态文明建设的关键之年,我局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揽,以改善民生为宗旨,以提高环境质量为主题,以服务经济发展为主线,大力推进“蓝天、碧水、绿地、宁静、田园”环保五大行动,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服务好社会经济发展,努力打造和美璧山。2017年,我局将继续以“厉行节约、量入为出、保障重点、兼顾一般”为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的指导思想,科学合理配置资金,注重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2017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1.2017年预算总收入

2017年我局预算总收入12122.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收入2455.93万元,上年结转9666.08万元。

2.2017年预算总支出

2017年市环保局预算总支出12122.01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8.8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2.4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6187.1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3.7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619.8万元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1.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6502.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58.87万元,项目支出5443.34万元。按功能科目分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8.8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2.4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6187.1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3.78万元。

2.支出增减变动情况及原因

2017年市环保局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增加3039.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10.33万元,主要是今年预算增加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等;项目支出增加925.7万元,主要是根据财政三年滚动计划有1039万元暂未安排到具体项目的专项资金纳入我局2017年项目支出预算。

(三)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1058.8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99.1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6.9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2.69万元。

(四)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区环保局“三公”经费预算控制总额为123万元。

1.公务接待费预计总额58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如环境保护业务督察和调研、环境合作与交流、区县环保部门业务往来等。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计总额6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环保“五大行动”、总量减排、生态创建工作、农村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环境执法检查、应急事故处置、环境安全监督、环保督察考核、建设项目监管、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固体废物管理、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环境监测、排污权交易管理、环境宣传教育、环保科研等项目的公务车用油、维修、保险、过路过桥费支出。

重庆市璧山区环境保护局

2017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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