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重庆市璧山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中共重庆市璧山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是负责区直属机关党的建设的区委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领导区直机关党的工作,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委、区政府重要决定在区直机关党组织中得到贯彻落实。
(二)负责制定区直机关党的建设工作规划,领导区直机关基层党组织搞好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
(三)对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请示的有关问题作出决定、批复或者答复。
(四)督促指导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按期进行换届,审批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关于召开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审批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选出的书记、副书记和委员。对党务干部、党员、党员发展对象进行培训。
(五)配合区委有关部门抓好直属机关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指导所属党组织开展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工作,并按规定报送有关情况。
(六)指导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
(七)指导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八)对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贯彻落实中央《条例》、市委贯彻《意见》、区委决议、决定和重要工作部署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九)领导区直机关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工作,支持这些组织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十)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区直机关工委公共财政预算收入634.53万元,公共财政预算支出634.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中工资福利支出54.0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8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7.77万元;项目支出中安排上年部门预算结转项目174.72万元;当年预算项目88.18万元;暂未到具体单位专项项目252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7年区直机关工委“三公”经费预算支出1.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1.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0万元。
中共重庆市璧山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7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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