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根据《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委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关于重庆市璧山区党政机构设置和政府职能转变的实施意见》(璧山委发〔2014〕18号)精神,设置重庆市璧山区计划生育协会,正处级,由重庆市璧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代管。
二、职责调整
(一)加强的职责
1.坚持党的领导。坚决贯彻党的意志主张,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切实承担引导育龄群众和计划生育家庭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任务;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依法依章程独立自主、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切实增强计生协工作的政治性和计生协组织的先进性、群众性。
2.突出基本定位。以群众为中心,让群众当主角,强化需求导向,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为育龄群众和计划生育家庭健康幸福、社会和谐提供高效便捷的社会服务。
3.拓展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以育龄群众和计划生育家庭为主要服务对象,以农村、社区、学校、企业、家庭为主阵地,扩大计生协组织在镇(街道)、村(社区)、开发区(园区)、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育龄群众和计划生育家庭集中领域的覆盖。积极创新活动开展和工作评价机制,接长手臂、延伸触角、扩大影响。
(二)承接的职责
4.把适合计生协组织承担的一些社会管理服务职能按照法定程序交由区计生协行使。建立健全计生协组织参与社会事务、维护育龄群众和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等机制和制度化渠道。
(三)取消的职责
5.着力解决“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等问题,减少为机关自身服务的职责,将计划生育服务活动更多交由社会力量承办。
三、主要职责
(一)坚持党的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切实增强计生协工作的政治性和计生协组织的先进性、群众性,汇聚育龄群众和计划生育家庭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强大合力。
(二)加强对育龄群众和计划生育家庭的政治引领和思想引领。按照上级要求,指导全区各级计生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计划生育协会章程》和代表大会的决议,组织会员开展具有自身特点的计划生育相关工作和服务活动,切实承担引导育龄群众和计划生育家庭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任务,把计划生育群众最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引导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促进家庭幸福、乡风文明、邻里和谐。
(三)协助区政府有关部门贯彻落实有关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推动计划生育工作;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的调查研究、理论研究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其他活动,制定发展规划,向区委、区政府提出政策建议,当好参谋助手。
(四)开展群众性计划生育的宣传活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育龄群众负责任、有计划地生育;广泛普及有关性与生殖健康、优生优育和预防艾滋病等知识,引导群众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和健康生活方式,提升群众生殖健康意识和水平。
(五)组织开展生殖健康咨询、优生优育指导、计划生育保险、计划生育家庭帮扶和流动人口服务,增强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能力。
(六)做好计划生育困难和特殊家庭的生活、生产、生育扶助和精神慰藉等服务。
(七)维护育龄群众和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倾听群众意见,反映群众诉求,提供维权帮助。推动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动员、引导会员、群众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
(八)加强基层计生协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和阵地建设,拓展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创新活动开展和工作评价机制,为计生协事业发展提供保障。
(九)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开展计划生育的国际(组织和地区)交流、合作和对外宣传,在性与生殖健康、优生优育、家庭发展领域和相关国际交流中积极发挥作用。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市计生协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部门经费预算情况
(一)经费收入预算说明。2017年区计生协经费预算收入1396268.86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
(二)经费支出预算说明。2017年区计生协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396268.86元。其中:
1、基本支出526611.77元
⑴工资福利支出365059.79元;
⑵商品和服务支出134137.02元;
⑶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住房保障支出27414.96元。
2、项目支出869657.09元
⑴安排上年部门预算结转项目139657.09元;
⑵当年预算项目730000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016年区计生协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00000元。其中:
1、公务接待费50000元;
2、公务车运行维护费5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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